# L0509E1107R 已決標公告

臺東工務段環境設施整修工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9/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進萬利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2,000
原始預算
$ 588,685
底價金額
$ 580,000
決標折數
91.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主辦:臺東工務段
聯絡電話 (03)857614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聯絡人 林小姐/主辦:臺東工務段
聯絡電話 (03)8576140
傳真號碼 (03)8576140
電子郵件信箱 7067504@railway.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95201042EC21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30 10:00
開標時間 109/12/30 10:30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9,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核准立案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二)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若第1階段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改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下列地點購領: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TEL:03-8576140 二、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請自行貼足60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9乘40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以掛號寄到: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臺灣鐵路管理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 購領。 三、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受理單位:其它 :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押標金專戶。 3.履約地點:臺東縣臺東市(本局臺東工務段)。 4.履約期限: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45工作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5.本案第1次開標,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主辦:臺東工務段
聯絡電話
(03)857614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聯絡人
林小姐/主辦:臺東工務段
聯絡電話
(03)8576140
傳真號碼
(03)8576140
電子郵件信箱
7067504@railway.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95201042EC21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30 10:00
開標時間
109/12/30 10:30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9,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核准立案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二)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若第1階段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改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下列地點購領: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TEL:03-8576140 二、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請自行貼足60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9乘40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以掛號寄到: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臺灣鐵路管理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 購領。 三、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受理單位:其它
: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押標金專戶。 3.履約地點:臺東縣臺東市(本局臺東工務段)。 4.履約期限: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45工作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5.本案第1次開標,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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