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9080/3156
電子郵件信箱
700538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83,023,822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電器承裝業(E601010),2.電信工程業(E701010),3.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4.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5.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2.電信工程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及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3.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
4.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
5.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
外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但電器、電信工程公會會員證得於得標後檢送審查。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1、履約期限: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500工作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履約地點:鐵路沿線車站、基地(機廠)、調車場之電訊機房。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電訊中心涂瑞祥/02-23815226#2886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應具備與資訊或通訊系統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或勞務契約等實績,自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其相關於資訊或通訊之單一契約實績不得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實績不得低於預算金額,並檢附採購機關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二分之一。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工程實績:
a.採計軍、公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之實績者,須檢附業主核發之合格驗收證明書影本。
b.採計民營實績者,須檢附合格驗收證明書及契約等影本各一份,並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認)證。
(2)外國工程實績:
a.應檢附之工程實績契約及業主核發之合格驗收證明書影本,須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關公證,且經本國駐外機構認證之切結書,並經投標廠商簽暑,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以證明該工程實績之資料為真實正確。
b.外國工程實績如非以新台幣計算,則投標商應以招標公告前1日台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及其買入匯率折算成新台幣填入工程實績詳細表內。
◎108.12.31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新增採購投標須知附件13-1投標廠商評選須知附表1工程實績詳細表(P.113)。
二、其餘招標文件無變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