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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538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CA01010鋼鐵冶鍊業或2.CA01030鋼鐵鑄造業或3.JA02990其他修理業(具有鐵路車輛機具及軌道材料零件維修等項目者)或4.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者或5.E101011綜合營造業6.土木包工業(E102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CA01010鋼鐵冶鍊業或CA01030鋼鐵鑄造業或JA02990其他修理業或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
E101011綜合營造業:複查期限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承攬工程手冊
E102011土木包工業:複查期限內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承攬工程手冊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20工作天內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會議,依協調會決議之開工日起50日封鎖工作天竣工
2、履約地點:基隆市~新竹市香山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柯建龍/02-26817840
◎108.5.17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第2條(二)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一)一般規定及說明(二)施工細則
1、一般
原為 [(6)每日平均研磨作業長度即當天所有研磨回次之總長度必須達8000公尺以上,原則上每處以量測結果核算之研磨為基準,但本局工程司得視鋼軌磨耗程度增減之。]
修正為 [(6)每夜施工以養護時間帶為之,複線區間約4小時為施工時間(包含進、出現場及整備工作),單線區間得視運轉情況而定。]
2、施工程序與標準
(1)施工程序
原為 [A.每一排定施工研磨作業之區段,應先行以非接觸雷射波狀磨耗量測與鋼軌斷磨耗量測與記錄裝置進行研磨前量測,依量測結果核算該區段所需之來回研磨回次可符合施工標準之要求後,再進行研磨作業。B.每一區段完成後,需以非接觸雷射波狀磨耗量測、鋼軌斷面磨耗量測與記錄裝置進行研磨後量測,依量測結果判定合格與否 並作為計價依據。C.立約商於作業日研磨前及後需使用波狀磨耗量測器丈量,取樣標準以每200公尺1處為原則,不足200公尺者亦取1處。]
修正為[A.每一排定施工研磨作業之區段,應先行辦理研磨前之波狀磨耗、鋼軌斷面磨耗量測,並依量測結果核算該區段所需之來回研磨次數可符合施工標準之要求後,再進行研磨作業,依量測結果判定合格與否並作為計價依據。B.立約商於作業日研磨前及後需使用波狀磨耗量測器丈量,取樣標準以每200公尺1處為原則,不足200公尺者亦取1處。]
(2)施工標準
原為 [D.短波波長在30mm< λ< 300mm時,容許誤差在±0.02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E.長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
修正為[D.短波波長在30mm< λ< 300mm時,容許誤差在±0.02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E.中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二、原訂於108年5月7日第1次開標,因修改招標文件內容,改為108年5月30日第1次開標。
三、採購契約、三用表格、標封皆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108.5.27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第2條(二)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一)一般規定及說明(二)施工細則
(2)施工標準
原為 [E.中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修正為[E.長波波長在300mm< λ< 1000mm時,容許誤差在±0.13mm以下(指基準線之波峰至基準線之波谷之高度值),容許不合格率為10%以下。]
二、採購契約、三用表格、標封皆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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