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3225/4910
電子郵件信箱
0061861@railway.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2.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3.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4.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電器承裝業: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乙級以上)、納稅證明、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電信工程業: 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納稅證明、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4.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簽約後由高雄電務段通知開工,開工後400工作天竣工。
本工程施工進度,依本項訂定時程為準,倘若有變更,以變更後契約為準;如廠商未於本工程訂定之分段進度時程期限內完成,將依據本契約第17條延遲履約予以懲罰並計算逾期違約金。施工進度時程如下:
(1).簽約次日起400個工作天,可同時安裝,分批交貨、分批驗收,並自驗收合格次日起計算保固期。所稱交貨為完成安裝。依本局規範、圖說須辦理廠驗、檢驗之材料、設備,亦可分批檢驗,俟檢驗合格後,方可辦理施作。
(2).第1批應於簽約次日起150個工作天內完成新左營~臺東。
(3).第2批應於簽約次日起250個工作天內完成七堵~蘇澳新及桃園~竹南。
(4). 第3批應於簽約次日起400個工作天內完成竹南~彰化(山海線) 及彰化~臺南。
2、履約地點:桃園~竹南、竹南~彰化(山線)、竹南~彰化(海線)、彰化~臺南、新左營~臺東(其中光纖電纜佈放部分只施作鳳山~九曲堂)、七堵~蘇澳新間。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 高雄電務段王昱權 先生,連絡電話:07-588438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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