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務段林雅惠08-788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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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006642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履約地點
1.採醫療機構巡迴到段檢查
2.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務段
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616號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7工作天內至本局高雄機務段(以下簡稱本段),協商健康檢查日期及應注意事項。
2.健康檢查天數:連續4個工作天。
3.健康檢查時間;每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
4.如遇衛生福利部發布重大疾病及傳染病管制措施,則開工日期另訂。
5.廠商應於全部健康檢查完成後30個工作天內,提送所有檢驗資料文件予本段辦理驗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須符合行政院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健康檢查認可之醫療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內經行政院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辦理「巡迴一般健檢」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