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706023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商應為依法登記之公司。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廠商:
(1)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 依法令規定廠商須加入該行業商業同業公會使能營業者,應檢附同業會員證影本。
(3) 納稅證明。
2.外國廠商:
(1)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惟同業會員證影本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外國廠商之公會會員證,得於決標後檢附。
(2)未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若為未經本國認許之外國公司,則僅應檢具該國政府核發合法成立並存續中之證明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公證及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如有外文者,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3.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天內開工,依第二條第(一)項提交各項報告或文件,並配合本購車案進度,按車輛立約商提送車輛製造主時程表期程內容至車輛保固期滿止,執行獨立驗證與認證工作。
(2)依核定之獨立驗證與認證計畫內容。
2、履約地點:機關機務處、各機廠及各機檢段單位與車輛立約商 。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機務處/林小姐 02-23815226#461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