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履約楊小姐(04-7230212#16)/招標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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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楊小姐(04-7230212#16)/招標黃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
702643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 限: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上限金額:新臺幣 8,062,320元整(含營業稅)。
(檢驗部分費用5,317,200元,保養部分費用2,745,120元)
其 他:本案於履約契約期限屆滿前,依廠商履約期間每半年評鑑1次,共3次之評鑑分數平均達甲等以上,本局得洽廠商優先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契約條件、內容及服務費用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無故不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範本均統一修訂,刻正修訂中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 )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廠商:有效期限內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 (登記維護範圍須涵蓋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及雲林縣)、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2.外國廠商:同本國廠商,但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得於得標後檢送審查。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履約地點:苗栗縣後龍鎮-後龍變電站、苗栗縣苗栗市-苗栗變電站、臺中市豐原區-豐原變電站、臺中市清水區-甲南變電站、彰化縣彰化市-彰化變電站、雲林縣斗六市-石榴變電站。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彰化電力段/楊小姐(04-7230212#1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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