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1S1018L 已決標公告

歷史建築後壁及林鳳營車站委託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1/05/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賴澤君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0,000
原始預算
$ 1,270,000
底價金額
$ 1,220,000
決標折數
92.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工務段 葉子榮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工務段 葉子榮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853092@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2 09:30
開標時間 111/06/02 10:30
開標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1.後壁火車站:台南市後壁區後壁里後壁77號 2.林鳳營火車站:台南市六甲區中社里林鳳營16號
履約期限 修復及再利用計畫部分: 1.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210日(日曆天)內完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工作。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 A.廠商於契約簽訂後本局書面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提出期中報告1式8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送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程辦理審核,並依本局通知出席簡報。期中報告內容應包含所有章節架構,以及所有調查研究相關之章節內容。 B.廠商於期中報告審核通過後本局書面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提出期末報告1式8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送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程辦理審核,並依本局通知出席簡報。期末報告內容應包含完整章節架構,並達100%完成度之圖文資料。 C.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會議結論)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製作綜理表,提送修定版報告1式8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予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排程辦理複審。 D.經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核定期末報告後本局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核定版)10冊(內頁照片需彩色印刷)及光碟10份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之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包括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核定版)電子檔案及照片數位檔 函報本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嘉義工務段/葉子榮 05-23271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截標時間 111/06/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工務段 葉子榮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工務段 葉子榮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853092@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2 09:30
開標時間
111/06/02 10:30
開標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1.後壁火車站:台南市後壁區後壁里後壁77號 2.林鳳營火車站:台南市六甲區中社里林鳳營16號
履約期限
修復及再利用計畫部分: 1.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210日(日曆天)內完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工作。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 A.廠商於契約簽訂後本局書面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提出期中報告1式8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送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程辦理審核,並依本局通知出席簡報。期中報告內容應包含所有章節架構,以及所有調查研究相關之章節內容。 B.廠商於期中報告審核通過後本局書面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提出期末報告1式8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送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程辦理審核,並依本局通知出席簡報。期末報告內容應包含完整章節架構,並達100%完成度之圖文資料。 C.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會議結論)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製作綜理表,提送修定版報告1式8份及光碟電子檔1份予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排程辦理複審。 D.經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核定期末報告後本局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核定版)10冊(內頁照片需彩色印刷)及光碟10份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之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包括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核定版)電子檔案及照片數位檔
函報本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嘉義工務段/葉子榮 05-23271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截標時間
111/06/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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