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臺東工務段賴先生(聯絡電話:089-221399#219)/材料處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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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0061906@railway.gov.tw
洽辦機關
3.15.29.4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2)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廠商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經核定後機關通知次日起開工,廠商未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經本局核定前不得進場從事測量部分。
(2)測量部分:服務實施計畫書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開工並於60日曆天內完成。
(3)基本設計(委託規劃部分):測量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
(4)細部設計(委託設計部分):委託規劃基本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100日曆天完成。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各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請廠商提供書面資料一式六份(含CAD、PDF電子檔光碟片)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
(四)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廠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應依本局審查意見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三次為限,第二次及第三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款1,000元整,並以該單項契約金額3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五)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核可並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依本局格式,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時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解釋設計疑義等。
(六)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七)若因路線封鎖因素或疏運計畫,致使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者,本局得依實際狀況延長工作期限。
(八)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以本局書面通知期限辦理,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款1,000元整。
(九)全部水土保持計畫書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應於各工程標案發包前送交通部核定。
(十)以上各款未依限期完成者,視同逾期,依上說明及合約罰則辦理。
(十一)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本局南迴線臺東工務段轄區(文件送至:臺東市岩灣里岩灣路101巷406號,本局臺東工務段)。
3、履約執行單位:臺東工務段/承辦人:賴先生/聯絡電話:089-221399#219。
4、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5、112/5/18第1次修正:採購金額、預算金額、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目錄及第6條,以及工程採購契約第7條、第8條及第19條等,並更新採購投標須知及工程採購契約版本。本次修改係屬重大變更,故112/6/8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