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22/491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7021801@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板橋站臺鐵專區既有公廁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2&orgId=3.15.18&cno=L0211P2187Q&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2/14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14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20日內完成設計工作。(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計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繳稅證明。
2.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計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技師科別含土木工程)。
(2) 技師公會會員證。
(3) 繳稅證明。
3.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
(2)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 繳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20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 (1)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 (2) 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審查完成後(本局函文通知或會議記錄),4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施工預算書圖、PCCES、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及原始電子檔案)。 (3) 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限期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罰款。 (4) 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 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否則以逾期一日處理。 (5) 開標時間,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否則以逾期一日處理。 (6) 監造階段於工程施工協議組織會議議定開工日期當天起算, 配合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完成當日為監造部分竣工日。 2、履約地點:板橋車站。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曾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3722。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5、112/1/16第1次修正: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12月23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7984號函修正「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修正投標須知第四條。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3-01-16T11:44:26+08:00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22/4910
電子郵件信箱
7021801@railway.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2&orgId=3.15.18&cno=L0211P2187Q&seq=02&UpdSq=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20日內完成設計工作。(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計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繳稅證明。 2.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計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技師科別含土木工程)。 (2) 技師公會會員證。 (3) 繳稅證明。 3.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 (2)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 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20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 (1)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 (2) 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審查完成後(本局函文通知或會議記錄),4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施工預算書圖、PCCES、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及原始電子檔案)。 (3) 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限期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罰款。 (4) 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 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否則以逾期一日處理。 (5) 開標時間,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否則以逾期一日處理。 (6) 監造階段於工程施工協議組織會議議定開工日期當天起算, 配合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完成當日為監造部分竣工日。 2、履約地點:板橋車站。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曾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3722。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5、112/1/16第1次修正: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12月23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7984號函修正「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修正投標須知第四條。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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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站臺鐵專區既有公廁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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