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1P2091R 已決標公告

臺中工務段轄內隧道安全檢測(111年-113年)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1/10/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序位第1、佺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176,550
原始預算
$ 13,176,5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林先生/工務處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2/3433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林先生/工務處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2/343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26@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27
原公告日 111/07/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16 14:00
開標時間 111/08/16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或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 (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b. 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納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決標後由本局辦理勞安告知及協議組織會議次日起7日(工作天)內開工。 (2)服務實施計畫書: a、開工日之次日起15工作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工作簡報;本局核定後次日起算現場檢測調查工作日。 b、修正計畫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7工作天內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c、若立約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不得進場工作,至本局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d、立約商如需進場工作需於施作前7日(工作天)前提供進場施作計畫,本局審核後並依本局現場單位作業(如本局人員夜間工作配合)配合辦理進場檢測。 (3)現場檢測調查報告: a、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次日起60工作天內(現場檢測工作依可封鎖斷電天計算,完成現場工作後依契約規定工作天計算),現場檢測調查後提送現場檢測調查報告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報告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5工作天內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4)檢測資料處理判釋報告(期中報告): a、現場檢測調查報告核定後次日起20工作天內,向本局提送期中報告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報告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5工作天內,並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c、報告內容需包括「檢測資料處理判釋」等作業資料,內容包含襯砌、裂縫、岩錨等設施檢測資料處理判釋。 d、檢測資料處理判釋報告備查資料的電子光碟片需包括「隧道內橫斷面淨空測量(含3D掃描)」設備免費提供讀取「隧道內橫斷面淨空測量(含3D掃描)」電子圖檔的軟體,以利本局日後隧道維護管理。 (5)改善措施預算及細設圖說報告(期末報告): a、檢測資料處理判釋報告核定後次日起45工作天內,向本局提送期末握報告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報告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5工作天內,並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c、報告內容需包括「改善措施預算及細設圖說」等作業資料,內容包含襯砌、裂縫、岩錨等設施安全改善措施預算、編製PCCES及細設圖說。 (6)竣工日為期末報告本局核定後次日。 (7)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5工作天內辦理完成;如有不可歸咎於立約商情事致不能如期交件者,立約商需提送書面文件敘述理由,由雙方協議延長交付期限等事項。 (二)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 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 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臺中工務段轄內隧道。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中工務段/葉先生/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4-23373114#235 4、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更正】: 111年7月27日第1次更正:原採購投標須知附件12-2 五、(十) 5."本局花蓮工務段轄內北迴線暨花東線隧道共11座"為誤植,修正為"本局臺中工務段轄內隧道共8座",本次開標日期仍為111年8月16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6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林先生/工務處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2/3433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林先生/工務處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2/343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26@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27
原公告日
111/07/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16 14:00
開標時間
111/08/16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或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 (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b. 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納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決標後由本局辦理勞安告知及協議組織會議次日起7日(工作天)內開工。 (2)服務實施計畫書: a、開工日之次日起15工作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工作簡報;本局核定後次日起算現場檢測調查工作日。 b、修正計畫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7工作天內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c、若立約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不得進場工作,至本局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d、立約商如需進場工作需於施作前7日(工作天)前提供進場施作計畫,本局審核後並依本局現場單位作業(如本局人員夜間工作配合)配合辦理進場檢測。 (3)現場檢測調查報告: a、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次日起60工作天內(現場檢測工作依可封鎖斷電天計算,完成現場工作後依契約規定工作天計算),現場檢測調查後提送現場檢測調查報告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報告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5工作天內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4)檢測資料處理判釋報告(期中報告): a、現場檢測調查報告核定後次日起20工作天內,向本局提送期中報告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報告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5工作天內,並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c、報告內容需包括「檢測資料處理判釋」等作業資料,內容包含襯砌、裂縫、岩錨等設施檢測資料處理判釋。 d、檢測資料處理判釋報告備查資料的電子光碟片需包括「隧道內橫斷面淨空測量(含3D掃描)」設備免費提供讀取「隧道內橫斷面淨空測量(含3D掃描)」電子圖檔的軟體,以利本局日後隧道維護管理。 (5)改善措施預算及細設圖說報告(期末報告): a、檢測資料處理判釋報告核定後次日起45工作天內,向本局提送期末握報告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報告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5工作天內,並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c、報告內容需包括「改善措施預算及細設圖說」等作業資料,內容包含襯砌、裂縫、岩錨等設施安全改善措施預算、編製PCCES及細設圖說。 (6)竣工日為期末報告本局核定後次日。 (7)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5工作天內辦理完成;如有不可歸咎於立約商情事致不能如期交件者,立約商需提送書面文件敘述理由,由雙方協議延長交付期限等事項。 (二)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 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 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臺中工務段轄內隧道。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中工務段/葉先生/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4-23373114#235 4、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更正】: 111年7月27日第1次更正:原採購投標須知附件12-2 五、(十) 5."本局花蓮工務段轄內北迴線暨花東線隧道共11座"為誤植,修正為"本局臺中工務段轄內隧道共8座",本次開標日期仍為111年8月16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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