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35473@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2)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決標後由本局辦理勞安告知及協議組織會議後,本局通知日之次日起開工,總工期680日曆天,各分項工作按下列規定工期獨立分開計算:
1.服務實施計畫書:開工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
2.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由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隧道初步調查並提送期中報告。
3.期中報告報告核定後,由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420日曆天內完成隧道詳細檢監測暨安全評估階段並提送期末報告。
4.期末報告報告核定後,由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出隧道加固補強暨滲漏水改善標準圖說。
(二)計畫及各期報告修正時間:
1.服務實施計畫書: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 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各為10日曆天。
2.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各為15日曆天。
(三)本履約期限每逾期1日扣該階段服務費用千分之一之違約金以2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2、履約地點:臺東縣臺東工務段轄內隧道。
3、履約執行單位:臺東工務段/承辦人:賴永千/聯絡電話:089-221399#219。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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