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1P2034P 已決標公告

自動驗票閘門系統汰舊換新監督審驗及專案管理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1/08/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迪悌資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868,106
原始預算
$ 27,868,10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運務處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12/2215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運務處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12/2215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35473@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9 14:00
開標時間 111/07/1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10)或 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20)或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廠商: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2.外國廠商 (1)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本國認許):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 (2)未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未經本國認許): 檢具該國政府核發合法成立並存續中之證明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公證或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證明文件為外文者,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認)證之中文譯本。 ◎特定資格 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本案期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自開工日起至自動驗票閘門系統汰舊換新全案驗收完成日止。 2、履約地點:機關全線車站。 3、履約執行單位:運務處/承辦人:葉丕瑾/聯絡電話:02-23815226#2215。 4.、特定資格 (一) 本國廠商: (1)投標廠商須具備大眾運輸場站資訊專案管理或驗證與確認相關專案之採購案實績,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應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文件或完成履約合格之證明文件。 (二) 外國廠商: (1)投標廠商須具備大眾運輸場站資訊專案管理或驗證與確認相關專案之採購案實績,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2)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者:同本國廠商應附文件。 (3)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需提出之經驗或實績證明文件,其所載金額之幣別,則以招標公告日前一日(若當日為非辦公日,則為前一辦公日)之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成新臺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9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運務處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12/2215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運務處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12/2215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35473@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9 14:00
開標時間
111/07/1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10)或 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20)或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廠商: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2.外國廠商 (1)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本國認許):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 (2)未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未經本國認許): 檢具該國政府核發合法成立並存續中之證明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公證或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證明文件為外文者,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認)證之中文譯本。 ◎特定資格 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本案期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自開工日起至自動驗票閘門系統汰舊換新全案驗收完成日止。 2、履約地點:機關全線車站。 3、履約執行單位:運務處/承辦人:葉丕瑾/聯絡電話:02-23815226#2215。 4.、特定資格 (一) 本國廠商: (1)投標廠商須具備大眾運輸場站資訊專案管理或驗證與確認相關專案之採購案實績,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應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文件或完成履約合格之證明文件。 (二) 外國廠商: (1)投標廠商須具備大眾運輸場站資訊專案管理或驗證與確認相關專案之採購案實績,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2)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者:同本國廠商應附文件。 (3)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需提出之經驗或實績證明文件,其所載金額之幣別,則以招標公告日前一日(若當日為非辦公日,則為前一辦公日)之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成新臺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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