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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815226#4912/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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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5473@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案執行以確保契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符合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其健檢認可類別項目:一般健檢、巡迴一般健檢,以上皆須符合,其認可期間不得過期。
2.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應包含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準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具衛生福利部評鑑優良或合格之醫療機構。
3.本案醫療機構派出相關工作人員之執業執照或在職證明,其執業場所皆須同投標廠商所投標之醫療機構。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證明。
2.符合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其健檢認可類別項目:一般健檢、巡迴一般健檢,以上皆須符合,其認可期間不得過期之證明。
3.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應包含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準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具衛生福利部評鑑優良或合格醫療機構之證明。
4.本案醫療機構派出相關工作人員之執業執照或在職證明,其執業場所皆須同投標廠商所投標之醫療機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醫療機構派出相關工作人員之執業執照或在職證明,其執業場所皆須同投標廠商所投標之醫療機構。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40工作天前完成所有檢查,檢查完成後,20工作天前將檢查報告送達機關。
2、履約地點:
(1)服務範圍:臺北運務段轄區北起基隆站南迄竹東站(跨越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
(2)檢查站設置地點:
七堵站(基隆市七堵區長興里東新街2號)
臺北運務段(板橋站樓上)(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A樓)
桃園站(桃園市桃園區武陵里中正路1號)
新竹站(新竹市榮光里中華路2段445號)
得標廠商之院址(不及於上述4個地點完成檢測者)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運務段/承辦人:劉蓉蓉 /聯絡電話:02-23815226#2262。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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