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0S1049W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高雄機廠客車車輛塗裝勞務外包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0/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翔鉅水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78,779
原始預算
$ 4,057,515
底價金額
$ 4,016,940
決標折數
96.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崔祖皓 07-7712577#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崔祖皓 07-7712577#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4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6 09:30
開標時間 111/01/06 10: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機廠(潮州廠,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
履約期限 :工作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901010油漆工程業 或 2.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 ※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1.工作期間:111年1月3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簽約後,各輛開工日以勞務採購通知單之開工日期為準。 2.傳統客車車輛塗裝各項目施作履約期限: 2.1車頂、車架以下及車廂側鈑端鈑:履約期限4工作天 (1)車頂: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2)車架以下: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3)車廂側鈑端鈑:清除龜裂銹蝕、附著於鐵板之非金屬物質至鈑金可施作範圍(由鈑金施作人員認定)。 2.2車體、車架、轉向架等補土、油漆主體工程:履約期限6工作天 本廠通知施修日起6工作日內修竣。其餘工作配合本廠維修流程,得於出廠前完修交驗。 2.3因車況不佳及氣候因素(影響塗裝品質之因素),視情況酌予延長 1至2個工作天,須由監修人員認定。 2.4客車同1天調入2 輛以上時,施工時間酌予延長1至2個工作天,並由監修人員認定。 2.5客車塗裝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於驗收不合格日起1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2.6配合本廠檢修計劃,得於契約約定工作範圍內酌予延長工期,並由本廠適度調配;廠商不得要求加價或拖延。 2.7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3.推拉式客車車輛塗裝各項目施作履約期限: 3.1車頂、車廂側鈑端鈑及車架以下:履約期限2工作天 (1)車頂、車廂側鈑端鈑:清土除塵除污 (2)車架以下: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3.2車體、車架、轉向架等除塵除污、油漆主體工程:履約期限3工作天 本廠通知施修日起3工作日內修竣。其餘工作配合本廠維修流程,得於出廠前完修交驗。 3.3客車同1天調入2 輛以上時,施工時間酌予延長1至2個工作天,並由監修人員認定。 3.4客車塗裝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於驗收不合格日起1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3.5配合本廠檢修計劃,得於契約約定工作範圍內酌予延長工期,並由本廠適度調配;廠商不得要求加價或拖延。 3.7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4.若本廠噴漆工場施作空間受已逾履約期限之補土噴漆車輛佔用,進而影響後續補土、噴漆開工車輛,則後續待補土、噴漆開工車輛亦開始計算工期。 5.因第十三條(五)因素而延誤完工期限,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並經核可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契約第十三條(一)逾期違約金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機廠 黃昭陽 07-7712577#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崔祖皓 07-7712577#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崔祖皓 07-7712577#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4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6 09:30
開標時間
111/01/06 10: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機廠(潮州廠,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
履約期限
:工作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901010油漆工程業 或 2.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 ※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1.工作期間:111年1月3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簽約後,各輛開工日以勞務採購通知單之開工日期為準。 2.傳統客車車輛塗裝各項目施作履約期限: 2.1車頂、車架以下及車廂側鈑端鈑:履約期限4工作天 (1)車頂: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2)車架以下: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3)車廂側鈑端鈑:清除龜裂銹蝕、附著於鐵板之非金屬物質至鈑金可施作範圍(由鈑金施作人員認定)。 2.2車體、車架、轉向架等補土、油漆主體工程:履約期限6工作天 本廠通知施修日起6工作日內修竣。其餘工作配合本廠維修流程,得於出廠前完修交驗。 2.3因車況不佳及氣候因素(影響塗裝品質之因素),視情況酌予延長 1至2個工作天,須由監修人員認定。 2.4客車同1天調入2 輛以上時,施工時間酌予延長1至2個工作天,並由監修人員認定。 2.5客車塗裝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於驗收不合格日起1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2.6配合本廠檢修計劃,得於契約約定工作範圍內酌予延長工期,並由本廠適度調配;廠商不得要求加價或拖延。 2.7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3.推拉式客車車輛塗裝各項目施作履約期限: 3.1車頂、車廂側鈑端鈑及車架以下:履約期限2工作天 (1)車頂、車廂側鈑端鈑:清土除塵除污 (2)車架以下:清土除塵除污除銹 3.2車體、車架、轉向架等除塵除污、油漆主體工程:履約期限3工作天 本廠通知施修日起3工作日內修竣。其餘工作配合本廠維修流程,得於出廠前完修交驗。 3.3客車同1天調入2 輛以上時,施工時間酌予延長1至2個工作天,並由監修人員認定。 3.4客車塗裝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於驗收不合格日起1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3.5配合本廠檢修計劃,得於契約約定工作範圍內酌予延長工期,並由本廠適度調配;廠商不得要求加價或拖延。 3.7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4.若本廠噴漆工場施作空間受已逾履約期限之補土噴漆車輛佔用,進而影響後續補土、噴漆開工車輛,則後續待補土、噴漆開工車輛亦開始計算工期。 5.因第十三條(五)因素而延誤完工期限,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並經核可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契約第十三條(一)逾期違約金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機廠 黃昭陽 07-7712577#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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