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0S1023W 已決標公告

高雄機廠110年度傳統客車及111年度客車車輛連結緩衝裝置及風檔整修勞務外包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0/07/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菩暉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13,810
原始預算
$ 4,033,491
底價金額
$ 3,852,050
決標折數
99.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李鴻玲 07-7712577#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李鴻玲 07-7712577#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4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1 09:30
開標時間 110/07/21 10: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本局潮州車輛基地(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616號)或本局高雄機廠潮州新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施工場地依本廠遷廠時程安排,由本廠指定一處場地施作。
履約期限 工作日 1.傳統客車工作期間預定為自簽約日起迄112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預定自簽約日日起起迄111年12月31日止,PP客車工作期間預定為自111年1月起迄112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預定自111年1月起迄111年12月31日止,由本廠以交付委修車輛之勞務採購通知單報請開工為準並應於3個工作天內如期完工,並經本局工程司檢驗合格後,應核實填具進度管制表,否則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規定辦理。 2.因車況不佳或天候因素(影響品質之因素),廠商應報請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視情況酌予延長1工作天。 3.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通知廠商驗收不合格次日起2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立約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4.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工作,廠商應完全配合,並依工期規定如期完工。 5.施工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如因特殊需要或本廠提出要求,須延長工作時間或星期例假日趕工時,應事先向本廠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加班,但廠商不得要求加價,其加班費用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6.本勞務工作進行期間內,如確因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或因素,而不能作業時,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20)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 ※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領取地點洽領。 2.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附回郵資72元信封(28乘29公分以上尺寸)寫明收件人、地址及電話於期限內寄至領取地點洽領。 3.領取地點:南區供應廠採購課(81354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4.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機廠 李鴻玲 07-7712577#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截標時間 110/07/2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李鴻玲 07-7712577#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廠採購課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李鴻玲 07-7712577#57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4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1 09:30
開標時間
110/07/21 10: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本局潮州車輛基地(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616號)或本局高雄機廠潮州新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施工場地依本廠遷廠時程安排,由本廠指定一處場地施作。
履約期限
工作日 1.傳統客車工作期間預定為自簽約日起迄112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預定自簽約日日起起迄111年12月31日止,PP客車工作期間預定為自111年1月起迄112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預定自111年1月起迄111年12月31日止,由本廠以交付委修車輛之勞務採購通知單報請開工為準並應於3個工作天內如期完工,並經本局工程司檢驗合格後,應核實填具進度管制表,否則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規定辦理。 2.因車況不佳或天候因素(影響品質之因素),廠商應報請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視情況酌予延長1工作天。 3.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通知廠商驗收不合格次日起2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立約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4.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工作,廠商應完全配合,並依工期規定如期完工。 5.施工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如因特殊需要或本廠提出要求,須延長工作時間或星期例假日趕工時,應事先向本廠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加班,但廠商不得要求加價,其加班費用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6.本勞務工作進行期間內,如確因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或因素,而不能作業時,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20)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 ※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領取地點洽領。 2.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附回郵資72元信封(28乘29公分以上尺寸)寫明收件人、地址及電話於期限內寄至領取地點洽領。 3.領取地點:南區供應廠採購課(81354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4.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機廠 李鴻玲 07-7712577#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截標時間
110/07/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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