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0P2164Q 已決標公告

臺北隧道緊急出口排煙設備更新(委託調查、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1/0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呈能源環控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50,000
原始預算
$ 3,662,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姜先生/材料處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38/491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姜先生/材料處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38/491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21801@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0 14:00
開標時間 111/01/2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納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之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限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須包含電機工程科)、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1)、現況調查階段: A、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核定後據以辦理現況調查工作。 B、開工後90日曆天以內提送現況調查報告,1式6份(含光碟1份)。 (2)、基本設計階段: A、廠商應於現況調查報告核定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以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含光碟1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3)、細部設計階段: A、廠商應於基本設計報告核定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以內提送細設部計報告,1式6份(含光碟1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B、細部設計報告經本局核定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以內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預算超過1000萬以上者,需附PCCES)、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4)、工程監造部分: 廠商應於工程標案公告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以內,提出監造計畫(含施工檢驗計畫、技師名冊、監造檢查相關報表)送機關審核,並依法規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監造簽證及勘驗工作;對施工廠商提送之圖說文件(如施工圖說、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施工查核表及其它須技師簽證之文件)暨材料、設備抽驗、施工查驗、查核等實施技師簽證,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執行。 (5)其它 A、各項工作成果報告經本局核可,廠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限期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罰款,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 B、其它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以內辦理完成。 C、工程標案開標時間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否則以逾期1日處理。 D、廠商須覈實填報監造報表,並於每月10日前提送前月之監造報表供本段審查。 E、本契約公文或會議紀錄均可視為核定文件。 F、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契約條款罰款。 2、履約地點:本局位於臺北市/汐止區、南港區、松山區、中正區、萬華區及新北市/板橋區之臺北隧道區間各緊急出口。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姜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3738。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0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姜先生/材料處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38/491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姜先生/材料處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38/491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21801@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0 14:00
開標時間
111/01/2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納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之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限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須包含電機工程科)、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1)、現況調查階段: A、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核定後據以辦理現況調查工作。 B、開工後90日曆天以內提送現況調查報告,1式6份(含光碟1份)。 (2)、基本設計階段: A、廠商應於現況調查報告核定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以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含光碟1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3)、細部設計階段: A、廠商應於基本設計報告核定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以內提送細設部計報告,1式6份(含光碟1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B、細部設計報告經本局核定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以內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預算超過1000萬以上者,需附PCCES)、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4)、工程監造部分: 廠商應於工程標案公告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以內,提出監造計畫(含施工檢驗計畫、技師名冊、監造檢查相關報表)送機關審核,並依法規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監造簽證及勘驗工作;對施工廠商提送之圖說文件(如施工圖說、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施工查核表及其它須技師簽證之文件)暨材料、設備抽驗、施工查驗、查核等實施技師簽證,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執行。 (5)其它 A、各項工作成果報告經本局核可,廠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限期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罰款,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 B、其它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以內辦理完成。 C、工程標案開標時間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否則以逾期1日處理。 D、廠商須覈實填報監造報表,並於每月10日前提送前月之監造報表供本段審查。 E、本契約公文或會議紀錄均可視為核定文件。 F、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契約條款罰款。 2、履約地點:本局位於臺北市/汐止區、南港區、松山區、中正區、萬華區及新北市/板橋區之臺北隧道區間各緊急出口。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姜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3738。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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