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履約劉先生(05-2324615#151)/招標黃小姐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0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78020@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鐵集集支線基礎設施改善計畫-田中工務分駐所新建等工程委託鑽探、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0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0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同業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簽約後由機關通知日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會議,並於會議後20日內開工,依下列各項期限完成委託服務工作項目,工程發包後配合辦理施工監造與相關諮詢,依契約規定提送成果於本局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之審查期間和各主體工程施工監造期間不計工期。
A.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供本局審查,並於核定後據以辦理實施。
B.基本設計原則及草案於開工後60日曆天內,提送本局。
C.細部設計預算書圖於基本設計原則及草案核定後120日曆天內,提送本局。
(2)各階段審查後若需修正,除另有規定外,立約商應於通知次日起15日內提送修正再送本局審查,其修正原則以3次為限,廠商未依規定提送或修正完成以逾期計。
(3)都市計畫變更、建築執照申請及管線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送審作業應辦事項:
A.細部設計及預算書圖經本局核定後30日曆天內,提送建築執照及變更使用執照申請至主管建築機關送審並函文副知本局。
B.廠商自上述各管線單位與事業單位,圖說資料審查程序同意核准日(依最新核准單位為準)次日起15日曆天內(不含非可歸責廠商時程),依程序分別同時「向各管線單位與事業單位,辦理圖說資料送審作業」。
C.建築執照申請及管線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送審等應辦作業,審查單位訂定通知修正或補件期限,依訂定期限為準;未訂定修正或補件期限者,依機關(含其他管線單位、事業單位)事面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或補件。廠商逾期未辦理或逾機關(含其他管線單位、事業單位)審查通知修正或補件期限者,每逾1日處以新臺幣500元
(4)有關都市計畫變更、申請建築執照、變更使用執照及管線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送審作業,需函文副知本局辦理情形。
2、履約地點:彰化縣田中鎮、二水鄉及南投縣名間鄉、集集鎮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嘉義施工隊/劉先生05-2324615#151
110/04/09第一次修正
本次修正調整須知三十七、五十三、八十、八十四、附件13-2、附件14及契約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附件14並刪除附件15,屬重大變更視同第一次開標。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9T11:00:48+08:00
單位名稱
履約劉先生(05-2324615#151)/招標黃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
0078020@railway.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同業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簽約後由機關通知日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會議,並於會議後20日內開工,依下列各項期限完成委託服務工作項目,工程發包後配合辦理施工監造與相關諮詢,依契約規定提送成果於本局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之審查期間和各主體工程施工監造期間不計工期。 A.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供本局審查,並於核定後據以辦理實施。 B.基本設計原則及草案於開工後60日曆天內,提送本局。 C.細部設計預算書圖於基本設計原則及草案核定後120日曆天內,提送本局。 (2)各階段審查後若需修正,除另有規定外,立約商應於通知次日起15日內提送修正再送本局審查,其修正原則以3次為限,廠商未依規定提送或修正完成以逾期計。 (3)都市計畫變更、建築執照申請及管線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送審作業應辦事項: A.細部設計及預算書圖經本局核定後30日曆天內,提送建築執照及變更使用執照申請至主管建築機關送審並函文副知本局。 B.廠商自上述各管線單位與事業單位,圖說資料審查程序同意核准日(依最新核准單位為準)次日起15日曆天內(不含非可歸責廠商時程),依程序分別同時「向各管線單位與事業單位,辦理圖說資料送審作業」。 C.建築執照申請及管線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送審等應辦作業,審查單位訂定通知修正或補件期限,依訂定期限為準;未訂定修正或補件期限者,依機關(含其他管線單位、事業單位)事面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或補件。廠商逾期未辦理或逾機關(含其他管線單位、事業單位)審查通知修正或補件期限者,每逾1日處以新臺幣500元 (4)有關都市計畫變更、申請建築執照、變更使用執照及管線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送審作業,需函文副知本局辦理情形。 2、履約地點:彰化縣田中鎮、二水鄉及南投縣名間鄉、集集鎮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嘉義施工隊/劉先生05-2324615#151 110/04/09第一次修正 本次修正調整須知三十七、五十三、八十、八十四、附件13-2、附件14及契約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附件14並刪除附件15,屬重大變更視同第一次開標。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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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集集支線基礎設施改善計畫-田中工務分駐所新建等工程委託鑽探、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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