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70624@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鐵豐富道班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6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6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附加說明
本局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其他]: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二、履約地點:苗栗縣造橋車站北側(苗栗縣造橋鄉東興段885地號等一筆地號)。
三、履約期限:
(1)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開工,同時起算工期。若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則自簽約日次日起第14工作天起算工期,廠商不得進場工作,至機關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b、開工日起30工作天內向機關提送規劃報告1式12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期限內,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製作「基本設計報告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c、規劃報告書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30工作天內,提送「設計報告(圖說及預算書)」各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d、細部設計成果經機關審核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與施工預算書及招標資料文件,於指定時間內送交機關辦理發包,依機關指定開標時間到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2)配合使用執照申請簽證:廠商應配合主體工程進度辦理各項配合簽證作業。
(3)各階段所需審核圖說文件須與函文同時提送,不得另行送達。
(4)設計工作成果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工作天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扣罰款;前述修正次數以每階段二次為限。
(5)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工作天內辦理完成。
餘詳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七條 。
四、如有履約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工務段黃宣智先生;電話:04-23373114。
五、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本案因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內容:〈修改第二條、三、其他(六)15.16;修改第十條一、二(六)3;修改契約附件1-1二.(四)7),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10年4月16日10:00,「開標時間」延至110年4月16日10:30;電子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8T09:22:35+08:00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
電子郵件信箱
0070624@railway.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附加說明
本局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其他]: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二、履約地點:苗栗縣造橋車站北側(苗栗縣造橋鄉東興段885地號等一筆地號)。 三、履約期限: (1)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開工,同時起算工期。若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則自簽約日次日起第14工作天起算工期,廠商不得進場工作,至機關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b、開工日起30工作天內向機關提送規劃報告1式12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期限內,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製作「基本設計報告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c、規劃報告書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30工作天內,提送「設計報告(圖說及預算書)」各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d、細部設計成果經機關審核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與施工預算書及招標資料文件,於指定時間內送交機關辦理發包,依機關指定開標時間到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2)配合使用執照申請簽證:廠商應配合主體工程進度辦理各項配合簽證作業。 (3)各階段所需審核圖說文件須與函文同時提送,不得另行送達。 (4)設計工作成果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工作天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扣罰款;前述修正次數以每階段二次為限。 (5)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工作天內辦理完成。 餘詳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七條 。 四、如有履約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工務段黃宣智先生;電話:04-23373114。 五、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本案因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內容:〈修改第二條、三、其他(六)15.16;修改第十條一、二(六)3;修改契約附件1-1二.(四)7),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10年4月16日10:00,「開標時間」延至110年4月16日10:30;電子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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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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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豐富道班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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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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