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02/968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61626@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員工訓練中心及臺北工務段橋梁號誌班搬遷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0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0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明、建築師同業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25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2)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3)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後15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PCCES、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4)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每次以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5)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5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6)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PCCES、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7)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8)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9)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基隆市七堵區、本局樹林調車場號誌樓、行政大樓1樓(餐旅及鐵路警察所屬空間)、七堵調車場鐵工局工程隊臨時辦公室、員工訓練中心及本段橋梁號誌班相關設備存置地點及配合本局指定地點。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工務段/賴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9686
4、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更正】:
110年2月1日第1次更正:本次修改(1)採購契約第八條履約管理第十四部份條文;(2)採購契約第十條保險第二(一)2雇主意外責任險部份條文,因係屬重大變更,視為第1次開標。
110年4月1日第2次更正:本次修改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六、六十、八十及八十四、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因修改內容係屬重大變更,本次開標視為第1次。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1T09:55:3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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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1626@railway.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明、建築師同業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25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2)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3)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後15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PCCES、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4)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每次以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5)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5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6)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PCCES、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7)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8)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9)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基隆市七堵區、本局樹林調車場號誌樓、行政大樓1樓(餐旅及鐵路警察所屬空間)、七堵調車場鐵工局工程隊臨時辦公室、員工訓練中心及本段橋梁號誌班相關設備存置地點及配合本局指定地點。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工務段/賴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9686 4、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更正】: 110年2月1日第1次更正:本次修改(1)採購契約第八條履約管理第十四部份條文;(2)採購契約第十條保險第二(一)2雇主意外責任險部份條文,因係屬重大變更,視為第1次開標。 110年4月1日第2次更正:本次修改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六、六十、八十及八十四、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因修改內容係屬重大變更,本次開標視為第1次。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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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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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訓練中心及臺北工務段橋梁號誌班搬遷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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