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09P2202P 已決標公告

新竹香山內湖川倉庫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10/04/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黃偉城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01,000
原始預算
$ 7,201,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臺北工務段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12/2193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5.1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臺北工務段黃小姐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12/2193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31326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35473@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L0209P2202P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竹香山內湖川倉庫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7,201,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2/0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3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3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其他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委託測量及鑽探部分:本局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測量及鑽探工作成果報告書各1式6份,送達本局審查。如現場非立約商原因無法進行基地測量,需書面通知本局,經本局同意後,雙方另定期限。 (2)規劃設計部分: I.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立約商應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1式10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II.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1式10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III.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IV.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以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V.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VI.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VII.視情況配合出席有關本工程之相關現場會勘說明會。 VIII.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期限內,辦理完成。 (3)委託代辦申請建築執照與水、電、空調、消防或電信之工程設計圖說資料部分:待基本設計完成後(定稿)後,廠商應在機關指定期限內將代辦申請文件送相關政府建管科及各所屬單位,並配合後續相關市政府審查作業以取得建築執照。 (4)工程監造部分:廠商應於工程標案公告後15日曆天內,提出監造計畫(含施工檢驗計畫、技師名冊、監造檢查相關報表)送機關審核,並依法規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監造簽證及勘驗工作;對施工廠商提送之圖說文件(如施工圖說、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施工查核表及其他須技師簽證之文件)暨材料、設備抽驗、施工查驗、查核等實施技師簽證,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執行。 2、履約地點:新竹市香山區湖港段873地號。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黃琡芳/聯絡電話:02-23815226#2193。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5、110/2/5 第1次修改:採購契約第10條、二、(一)、2,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05T01:44:08+08:0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臺北工務段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12/219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35473@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2/23 14:00
開標時間 110/02/23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委託測量及鑽探部分:本局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測量及鑽探工作成果報告書各1式6份,送達本局審查。如現場非立約商原因無法進行基地測量,需書面通知本局,經本局同意後,雙方另定期限。 (2)規劃設計部分: I.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立約商應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1式10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II.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1式10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III.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IV.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以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V.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VI.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VII.視情況配合出席有關本工程之相關現場會勘說明會。 VIII.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期限內,辦理完成。 (3)委託代辦申請建築執照與水、電、空調、消防或電信之工程設計圖說資料部分:待基本設計完成後(定稿)後,廠商應在機關指定期限內將代辦申請文件送相關政府建管科及各所屬單位,並配合後續相關市政府審查作業以取得建築執照。 (4)工程監造部分:廠商應於工程標案公告後15日曆天內,提出監造計畫(含施工檢驗計畫、技師名冊、監造檢查相關報表)送機關審核,並依法規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監造簽證及勘驗工作;對施工廠商提送之圖說文件(如施工圖說、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施工查核表及其他須技師簽證之文件)暨材料、設備抽驗、施工查驗、查核等實施技師簽證,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執行。 2、履約地點:新竹市香山區湖港段873地號。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黃琡芳/聯絡電話:02-23815226#2193。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5、110/2/5 第1次修改:採購契約第10條、二、(一)、2,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2/23 14:00
開標日期 110/02/23 15:0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新竹香山內湖川倉庫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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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臺北工務段黃小姐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5.1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臺北工務段黃小姐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12/2193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31326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35473@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L0209P2202P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竹香山內湖川倉庫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7,201,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2/0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3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3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其他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委託測量及鑽探部分:本局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測量及鑽探工作成果報告書各1式6份,送達本局審查。如現場非立約商原因無法進行基地測量,需書面通知本局,經本局同意後,雙方另定期限。 (2)規劃設計部分: I.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立約商應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1式10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II.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1式10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III.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IV.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以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V.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VI.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VII.視情況配合出席有關本工程之相關現場會勘說明會。 VIII.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期限內,辦理完成。 (3)委託代辦申請建築執照與水、電、空調、消防或電信之工程設計圖說資料部分:待基本設計完成後(定稿)後,廠商應在機關指定期限內將代辦申請文件送相關政府建管科及各所屬單位,並配合後續相關市政府審查作業以取得建築執照。 (4)工程監造部分:廠商應於工程標案公告後15日曆天內,提出監造計畫(含施工檢驗計畫、技師名冊、監造檢查相關報表)送機關審核,並依法規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監造簽證及勘驗工作;對施工廠商提送之圖說文件(如施工圖說、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施工查核表及其他須技師簽證之文件)暨材料、設備抽驗、施工查驗、查核等實施技師簽證,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執行。 2、履約地點:新竹市香山區湖港段873地號。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黃琡芳/聯絡電話:02-23815226#2193。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5、110/2/5 第1次修改:採購契約第10條、二、(一)、2,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05T01:44:08+08:0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臺北工務段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12/219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35473@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2/23 14:00
開標時間
110/02/23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本局預定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委託測量及鑽探部分:本局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測量及鑽探工作成果報告書各1式6份,送達本局審查。如現場非立約商原因無法進行基地測量,需書面通知本局,經本局同意後,雙方另定期限。 (2)規劃設計部分: I.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立約商應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1式10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II.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1式10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III.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IV.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以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V.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VI.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VII.視情況配合出席有關本工程之相關現場會勘說明會。 VIII.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期限內,辦理完成。 (3)委託代辦申請建築執照與水、電、空調、消防或電信之工程設計圖說資料部分:待基本設計完成後(定稿)後,廠商應在機關指定期限內將代辦申請文件送相關政府建管科及各所屬單位,並配合後續相關市政府審查作業以取得建築執照。 (4)工程監造部分:廠商應於工程標案公告後15日曆天內,提出監造計畫(含施工檢驗計畫、技師名冊、監造檢查相關報表)送機關審核,並依法規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監造簽證及勘驗工作;對施工廠商提送之圖說文件(如施工圖說、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施工查核表及其他須技師簽證之文件)暨材料、設備抽驗、施工查驗、查核等實施技師簽證,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執行。 2、履約地點:新竹市香山區湖港段873地號。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黃琡芳/聯絡電話:02-23815226#2193。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5、110/2/5 第1次修改:採購契約第10條、二、(一)、2,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2/23 14:00
開標日期
110/02/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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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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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香山內湖川倉庫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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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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