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
電子郵件信箱
0066624@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台中新站行李房旁)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逕向各地郵局劃撥繳存《0015673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台中新站行李房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台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及曾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歷史建物)承作能力,能提供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以下地點購領中區供應廠採購課台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台中新站行李房旁)TEL:04-22294197。
2.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67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8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請寄中區供應廠採購課台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台中新站行李房旁)。
3.如以郵局快遞請貼足郵資150元整 (台中市110元整)
4.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其他: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購案履約地點:追分站
履約期限:
(1)服務實施計畫審核通過日即為開工日(已核定文日期為準)
(2)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內提送期初報告審查
(3)期初報告審查核准後40工作天內提送期末報告審查
(4)審查(審議)至核准(核備)期間不計工期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已於108年6月13日遷址(詳招標文件-搬遷位置示意圖);現場領、投、開標請多加留意。
※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