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機廠 李鴻玲 07-77125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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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006174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1.本勞務工作期為自109年1月2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並以開具勞務通知單交付委修報請開工日為準。2.客車電氣設備除塵、除鏽、油潤及單元式軔缸分解清洗等勞務工作,經本廠監修人員檢驗合格後完成竣工待驗收。3.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工作,廠商應完全配合,並規定每輛車交付後客車電氣設備除塵、除鏽、油潤及單元式軔缸分解清洗工作應分別為2個工作天完工。4.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驗收不合格日起次1個工作天內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5.施工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如因特殊需要或本廠提出要求,須延長工作時間或星期例假日進廠趕工時,應事先向本廠監修單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並以書面通知總務室辦理。廠商不得要求加價,其加班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6.本勞務工作進行期間內,如確因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或因素,而不能作業時,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其他:履約地點
:1.客車電氣設備除塵:本局潮州基地(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616號) 2.客車單元式軔缸分解、清洗: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高雄市鳳山區武慶二路221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