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08P2020T 已決標公告

員工訓練中心無障礙設備更新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含變更使用執照)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8/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許澄榮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0,000
原始預算
$ 99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蔡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93/3156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蔡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93/3156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0538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14: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之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一、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會議決定開工日期,於開工日起各履約分段進度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 履約各分段進度: (1).規劃設計技術服務部分: a.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b.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c.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d.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每次以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e.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5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f.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二、履約地點:臺北市北投區 三、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蔡育霖/02-23815226#219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蔡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93/3156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蔡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93/3156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0538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14: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之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一、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會議決定開工日期,於開工日起各履約分段進度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 履約各分段進度: (1).規劃設計技術服務部分: a.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b.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c.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d.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每次以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e.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5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f.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二、履約地點:臺北市北投區 三、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蔡育霖/02-23815226#219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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