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27/4913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72@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有效期限內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決標後由本局辦理勞安告知及協議組織會議後,本段通知日起開工。
(2) 服務實施計畫書:
a、開工日起10工作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並依據機關指定日期辦理工作簡報;本局核定後次日起算初步調查及測量工作日。
b、修正計畫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5工作天內提送1式5份(含電子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c、若立約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不得進場工作,至本局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d、立約商如需進場工作需於施作前7日(工作天)前提供進場施作計畫,本局審核後並依本局現場單位作業(如需本局人員夜間工作配合)配合辦理進場檢測。
(3) 期中報告:
a、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本段通知日起30工作天內(現場檢測工作依可封鎖斷電天計算,完成現場檢測工作後依契約規定工作天計算),提送期中報告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報告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0工作天內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4) 期末報告:
a、期中報告報告核定後次日起85工作天內(現場檢測工作依可封鎖斷電天計算,完成現場工作後依契約規定工作天計算),提送期末報告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報告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0工作天內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5) 隧道加固補強暨排水改善建議方案及標準圖說建立:
a、期末報告核定後次日起40工作天內提送隧道加固補強暨排水改善建議方案及標準圖說1式5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
b、修正圖說提送期限為接獲本局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工作天內提送1式5份(含電子檔光碟2份)予本局審查。
(6)竣工日為隧道加固補強暨排水改善建議方案及標準圖說建立核定日次日。
(7)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工作天內辦理完成;如有不可歸咎於立約商情事致不能如期交件者,立約商需提送書面文件敘述理由,由雙方協議延長交付期限等事項。
(8)計畫書、報告書、圖說建立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逾2次者視同逾期並依契約規定罰款。
其餘詳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
2、履約地點:內灣線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 李亭緯 02-23815226#469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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