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95/4913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72@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有效期限之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45日曆天內,提送實施服務計畫書予本局審查。
(2)於古蹟修復工程執行進度達45%後,廠商應於本局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50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相關影片及文件資料10份,函請本局排程辦理期中審查。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後之同意核定之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付工作報告書期中核定版5冊及光碟5份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3)廠商應於古蹟修復工程竣工日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相關影片及文件資料10份,函請本局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程辦理期末審查。
(4)上列各時程,廠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會議結論)通知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製作回應綜理表,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程辦理複審,每階段本局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正次數,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超過2次,以日曆天為單位,按逾期日數,每日扣罰新台幣2,000元整,期數額以契約總價金總額3%為上限。)。
(5)廠商應於期末報告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核定之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付工作報告書期末核定版40冊及光碟40份予機關備查。
(6)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2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2、履約地點:臺南車站(古蹟本體包含車站本體、站務室、派出所、第一月台)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高雄工務段/孫連平 07-5880163#347
◎【本次修正如下】:
勞務採購契約第十二條:
原為
■ 5.其他:
■ 分期驗收。依履約執行進度採分期驗收,由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邀集委員以
召開審查會議方式辦理,並以審查會議紀錄作為當期驗收紀錄。
□ 分期查驗,期末辦理驗收。
修正為
■ 5.其他:
□ 分期驗收。
■ 分期查驗,期末辦理驗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