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電訊中心吳先生(02-23815226-2727)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材料處陳先生/電訊中心吳先生(02-23815226-2727)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491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35473@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四年期汐止~桃園間各車站及站間電訊設備維護保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24 14: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24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本國廠商:
電信工程業【E701010】
2.外國廠商:
加入 GPA 之 WTO 會員國的外國廠商,應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電信
工程業【E701010】分公司、分支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廠商: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2)臺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2.外國廠商: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2)臺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得於決標後繳交)
(3)繳稅證明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及 具有相當財力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檢附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808萬6,519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3,234萬6,074元)之經驗或實績。
2.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分之一(808萬6,519元)。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由機關協議開工日期,機關未協議時,於簽約後7日內開工,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4年(開工日上午8時起至4年後該日上午8時止。
(2)於契約期限屆滿前,為利新舊契約銜接,機關得保留向廠商延長續約之權利,直至新契約簽訂為止,最多以6個月為限,以原契約價格(按比例計算)及條件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2、履約地點:
(1)南港車站區(15K+670~20K+021)。
(2)松山車站區(20K+021~22K+400)。
(3)臺鐵大樓、臺北車站(含地下各層、R-13站區、東、西停車場)、萬華車站與松山~萬華間隧道(含光復站、復興站、西門站) (20K+021~22K+400)。
(4)汐科、板橋、浮洲、樹林、山佳、鶯歌等車站、樹林調車場、員工訓練中心、臺北工務段、萬華至樹林間隧道(22K+400~37K+795)、汐止~桃園間地上段沿線。
3、履約執行單位: 電訊中心 /承辦人: 吳宏峻 /聯絡電話:02-23815226-7777。
4、107/9/13 第1次修正: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5、107/11/21 第2次修正:採購投標須知七十一;勞務採購契約1.2.2.1.2、1.2.2.1.3、1.2.2.1.4、1.2.2.1.5、1.2.2.1.6、1.2.2.1.6.1、1.2.2.1.6.2、1.2.2.1.6.3、1.2.2.1.6.4、1.2.3.11,修改之內容屬重大變更,故107/12/25開標視為第一次開標,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6、108/1/24 第3次修正:採購投標須知附件2(投標廠商聲明書)。
7、108/10/8 第4次修正:三用表格,價格封,採購投標須知六、三十一、六十二、六十六、七十七,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第八條、(6),修改之內容屬重大變更,故108/11/7開標視為第一次開標,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8、109/2/4 第5次修正:採購投標須知版本更新為108年12月版本,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第八條、(十九),勞務採購契約更新為108年12月版本,修改之內容屬重大變更,故109/3/10開標視為第一次開標,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13T17:10: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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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本國廠商: 電信工程業【E701010】 2.外國廠商: 加入 GPA 之 WTO 會員國的外國廠商,應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電信 工程業【E701010】分公司、分支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廠商: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2)臺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2.外國廠商: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2)臺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得於決標後繳交) (3)繳稅證明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及 具有相當財力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檢附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808萬6,519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3,234萬6,074元)之經驗或實績。 2.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分之一(808萬6,519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1)由機關協議開工日期,機關未協議時,於簽約後7日內開工,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4年(開工日上午8時起至4年後該日上午8時止。 (2)於契約期限屆滿前,為利新舊契約銜接,機關得保留向廠商延長續約之權利,直至新契約簽訂為止,最多以6個月為限,以原契約價格(按比例計算)及條件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2、履約地點: (1)南港車站區(15K+670~20K+021)。 (2)松山車站區(20K+021~22K+400)。 (3)臺鐵大樓、臺北車站(含地下各層、R-13站區、東、西停車場)、萬華車站與松山~萬華間隧道(含光復站、復興站、西門站) (20K+021~22K+400)。 (4)汐科、板橋、浮洲、樹林、山佳、鶯歌等車站、樹林調車場、員工訓練中心、臺北工務段、萬華至樹林間隧道(22K+400~37K+795)、汐止~桃園間地上段沿線。 3、履約執行單位: 電訊中心 /承辦人: 吳宏峻 /聯絡電話:02-23815226-7777。 4、107/9/13 第1次修正: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5、107/11/21 第2次修正:採購投標須知七十一;勞務採購契約1.2.2.1.2、1.2.2.1.3、1.2.2.1.4、1.2.2.1.5、1.2.2.1.6、1.2.2.1.6.1、1.2.2.1.6.2、1.2.2.1.6.3、1.2.2.1.6.4、1.2.3.11,修改之內容屬重大變更,故107/12/25開標視為第一次開標,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6、108/1/24 第3次修正:採購投標須知附件2(投標廠商聲明書)。 7、108/10/8 第4次修正:三用表格,價格封,採購投標須知六、三十一、六十二、六十六、七十七,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第八條、(6),修改之內容屬重大變更,故108/11/7開標視為第一次開標,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8、109/2/4 第5次修正:採購投標須知版本更新為108年12月版本,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第八條、(十九),勞務採購契約更新為108年12月版本,修改之內容屬重大變更,故109/3/10開標視為第一次開標,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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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期汐止~桃園間各車站及站間電訊設備維護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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