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225
電子郵件信箱
7060370@railway.gov.tw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7,238,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之技師執業執照(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3.繳稅證明。
(2)外國:
1.下述證明文件須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登記之: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之技師執業執照(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2.繳稅證明。
3.公會會員證不及準備者得於簽約前送機關審查。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本契約預估履約期程為:「工作執行計畫書」核定函起7日曆天內開工,主體工程機關辦理驗收、決算及接受設備移交接管後10日曆天內竣工。相關服務項目履約期限以日曆天計,規定如下:
(一)廠商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內提出「工作執行計畫書」送機關核可。機關如有修正意見,廠商同意於接獲機關通知之日起7日內內改正完妥,並送機關複核。
(二)其他:(1).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機關指定電車線更新工程範圍之現地勘查及需求調查作業,並提送電車線系統更新之範圍、項目、數量及功能需求報告,並提送機關審查。(2).廠商應於收到機關核定電車線系統更新之範圍、項目、數量及功能需求報告核定函起20日曆天完成工程招標文件(含預算工作分析),並提送機關審查。(3).廠商應於107年8月15日前完成汐科~浮洲隧道段導電軌裝設統包工程招標文件 (含預算工作分析)提送 ,未依期限提送扣款0111項次所載之契約價金之10%。
2、履約地點:七堵~樹林。
3、其他: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電力段 洪傳宗,連絡電話:02-23815226#4027。
◎【本案於107年3月22日第一次更正公告】
本案更正部份
1.本案原公告上傳之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內之第2點及第3點中的工程投標文件修正為工程施工文件,故重新上傳正確之檔案,特此更正。
2.採購契約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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