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06P2167V 已決標公告

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台北電力段隧道段導電軌裝設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7/07/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000,000
原始預算
$ 27,238,500
底價金額
$ 27,100,000
決標折數
99.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井信/簡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225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陳井信/簡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225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6037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7,238,5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3/22
原公告日 107/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4/12 14:00
開標時間 107/04/12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其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之技師執業執照(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3.繳稅證明。 (2)外國: 1.下述證明文件須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登記之: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之技師執業執照(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2.繳稅證明。 3.公會會員證不及準備者得於簽約前送機關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本契約預估履約期程為:「工作執行計畫書」核定函起7日曆天內開工,主體工程機關辦理驗收、決算及接受設備移交接管後10日曆天內竣工。相關服務項目履約期限以日曆天計,規定如下: (一)廠商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內提出「工作執行計畫書」送機關核可。機關如有修正意見,廠商同意於接獲機關通知之日起7日內內改正完妥,並送機關複核。 (二)其他:(1).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機關指定電車線更新工程範圍之現地勘查及需求調查作業,並提送電車線系統更新之範圍、項目、數量及功能需求報告,並提送機關審查。(2).廠商應於收到機關核定電車線系統更新之範圍、項目、數量及功能需求報告核定函起20日曆天完成工程招標文件(含預算工作分析),並提送機關審查。(3).廠商應於107年8月15日前完成汐科~浮洲隧道段導電軌裝設統包工程招標文件 (含預算工作分析)提送 ,未依期限提送扣款0111項次所載之契約價金之10%。 2、履約地點:七堵~樹林。 3、其他: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電力段 洪傳宗,連絡電話:02-23815226#4027。 ◎【本案於107年3月22日第一次更正公告】
本案更正部份 1.本案原公告上傳之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內之第2點及第3點中的工程投標文件修正為工程施工文件,故重新上傳正確之檔案,特此更正。 2.採購契約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4/12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井信/簡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225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陳井信/簡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225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6037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7,238,5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3/22
原公告日
107/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4/12 14:00
開標時間
107/04/12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其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之技師執業執照(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3.繳稅證明。 (2)外國: 1.下述證明文件須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登記之: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之技師執業執照(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交通工程及電機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2.繳稅證明。 3.公會會員證不及準備者得於簽約前送機關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本契約預估履約期程為:「工作執行計畫書」核定函起7日曆天內開工,主體工程機關辦理驗收、決算及接受設備移交接管後10日曆天內竣工。相關服務項目履約期限以日曆天計,規定如下: (一)廠商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內提出「工作執行計畫書」送機關核可。機關如有修正意見,廠商同意於接獲機關通知之日起7日內內改正完妥,並送機關複核。 (二)其他:(1).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機關指定電車線更新工程範圍之現地勘查及需求調查作業,並提送電車線系統更新之範圍、項目、數量及功能需求報告,並提送機關審查。(2).廠商應於收到機關核定電車線系統更新之範圍、項目、數量及功能需求報告核定函起20日曆天完成工程招標文件(含預算工作分析),並提送機關審查。(3).廠商應於107年8月15日前完成汐科~浮洲隧道段導電軌裝設統包工程招標文件 (含預算工作分析)提送 ,未依期限提送扣款0111項次所載之契約價金之10%。 2、履約地點:七堵~樹林。 3、其他: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電力段 洪傳宗,連絡電話:02-23815226#4027。 ◎【本案於107年3月22日第一次更正公告】
本案更正部份
1.本案原公告上傳之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內之第2點及第3點中的工程投標文件修正為工程施工文件,故重新上傳正確之檔案,特此更正。 2.採購契約有修正,請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4/1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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