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4383
電子郵件信箱
0061505@railway.gov.tw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內之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1)廠商應於機關函文通知日期開工。
(2)廠商於前項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向本局提出本工作說明之規劃部份服務事項成果並依指定日期簡報。
(3)規劃部份簡報後,承攬廠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會議結論)通知日起,在30日曆天內,依本局各單位審查意見及本工作說明之設計部份,將發包設計藍曬圖及施工預算書等1份送交本局審查。
(4)上述圖面及預算書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10日曆天內將修正之發包設計圖及施工預算書,及發包所需各項資料送交本局辦理發包。
(5)廠商應依本局通知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6)測量及鑽探工程期限:測量及鑽探工程應繳交成果及圖說。
(7)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8)以上各款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契約罰則辦理。
2、履約地點:高工段轄內大橋、大湖、路竹、九曲堂等4站公廁
3.履約相關問題請致電詢問工務處胡先生,TEL:02-23815226#43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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