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2371/4902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26@railway.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
2.檢附曾完成國內遭環保機關列管關於石油化學污染類別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改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七條第五項)、控制或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二條)等場址之相關計畫,負責執行整治工程並獲環保機關解除列管之個案(業主完工證明及環保機關解除列管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90天內完成履約標的。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立約商(乙方)應於開工日起90個日曆天內提出污染改善(控制)計劃書:污染調查作業及調查報告,原則上以開工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其後30個日曆天內提出污染改善(控制)計劃書。如送審計劃書遭環保機關退回,須於環保機關指定期限內提出修訂計劃書。。
2、履約地點:臺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 臺北機務段 鄭仁雄 聯絡電話:(02)89691117
◎【更正】:
本次106年12月1日第1次更正,修改採購契約第七條 一、(一)1.及招標公告"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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