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488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64@railway.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上限金額:新臺幣2,746萬8,000元整(含營業稅) 。
其 他:
(1)契約期間內,增加之清潔相關維護部分,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換文方式後續擴充。
(2)契約期滿後,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三個月為1期,至多2期為限,並以換文方式續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本國廠商: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外國廠商:該國合法公司設立文件並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文譯本、須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7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履約地點:花蓮運務段轄屬車站(花蓮縣市及台東縣市)
(本案履約地點機關聯絡資料:含聯絡人、聯絡電話、地址(如附件3附表4)。清潔維護區域:本案履約地點清潔維護範圍圖(如附件3附表5),因本局尚有其他維護或改建工程工期進度未定,故有關坪數僅供參考,以工作現場實際為準。)
3.履約相關問題請電詢運務處賴小姐,TEL:02-23815226#4887或花蓮運務段蔡桂玨TEL:03-8563061
106.8.22第1次更正:
1.更正詳細價目表及契約附件三之附表3.
2.開標日期延後至106.9.13,三用表格及標封日期隨之修改.
106.9.15第2次更正:
1.增加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
2.修正投標須知:
(1)六、預算金額。
(2)六十二、後續擴充金額。
(3)附件13-2評選須知:參、評選標準之評選項目二、三及配分一、三與評選委員評選評分表之評選項目二、三及配分一、三。
2.修正契約:
第3十八條 其他 增列第(九)項。
4.修正詳細價目表各項金額及註1。
5.更正外聘評委委員遴選方式,之前為誤植.
6.修改上述資料屬重大變更,等標期重新計算,故訂106.10.17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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