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06P2107V 已決標公告

「品牌建構及識別系統升級」委託專業服務案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6/09/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先勢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00,000
原始預算
$ 5,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井信/許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063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陳井信/許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06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6037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9/29
原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19 14:00
開標時間 106/10/1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其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產品設計業I501010或其他設計業I599990、學校、法人或研究機構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一般廣告服務業、產品設計業或其他設計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 2.學校: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3.法人或研究機構(公司行號除外):設立登記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1、廠商應於本局函文通知日(發文日期)之次日起3日曆天內開工。2、本案工作時程為開工翌日起約300日曆天內完成(不含機關審核及廠商補正修改時間,但補正修改應於本局補正通知送達日起算14日內完成)。本案分為5期進行,廠商應按各項次期限內提出各報告書及成果等送本局審查,但因非可歸責立約商之事由而延期者,不在此限,審查方式由本局決定,得以書面或會議或兼採的方式為之(1)開工翌日起10日內,廠商依「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1、提送「工作計畫書」及光碟各10份,經本局核備作為工作執行之依據。(2)廠商應於開工翌日起120日內完成「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2、品牌檢視及建構」,並提送該研究報告及光碟各10份,經本局審查通過後,始可啟動「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3、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及4、品牌應用項目設計」等工作,並於「品牌檢視及建構」研究報告送本局審查前,應召開研討/座談會至少2場次。(「品牌檢視及建構」研究報告審查期間不計工期)(3 )廠商應於「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2、品牌檢視及建構」之研究報告審查通過後90日內完成「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3、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及4、品牌應用項目設計」,並提送「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報告書、光碟各10份(內容至少應包括「品牌檢視及建構」、「品牌識別系統發展」與「品牌應用項目設計」)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樣稿。(「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報告書審查期間不計工期)(4)廠商應於「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報告書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樣稿,審查通過後60日內,依「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5、品牌識別系統內訓課程」規定完成,並提送訓練成果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200套(含光碟片);其中「品牌識別系統手冊」200套(含光碟片),應於「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報告書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樣稿,審查通過30日內提送。(5)廠商完成上廠商完成「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委託範圍及工作內容1~6」,於30日內提出本案結案報告書乙式5份(含光碟),內容至少應包括「品牌檢視及建構」、「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品牌應用項目設計」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編印」與訓練成果等項目執行成果,及本案結案報告書中所使用非機關提供及非廠商自製資料(含文字及圖片)之授權證明。 2、履約地點: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3、其他: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本局企劃處 許維晴,連絡電話:02-23815226#306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9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井信/許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063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陳井信/許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306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6037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9/29
原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19 14:00
開標時間
106/10/1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其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產品設計業I501010或其他設計業I599990、學校、法人或研究機構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一般廣告服務業、產品設計業或其他設計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 2.學校: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3.法人或研究機構(公司行號除外):設立登記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1、廠商應於本局函文通知日(發文日期)之次日起3日曆天內開工。2、本案工作時程為開工翌日起約300日曆天內完成(不含機關審核及廠商補正修改時間,但補正修改應於本局補正通知送達日起算14日內完成)。本案分為5期進行,廠商應按各項次期限內提出各報告書及成果等送本局審查,但因非可歸責立約商之事由而延期者,不在此限,審查方式由本局決定,得以書面或會議或兼採的方式為之(1)開工翌日起10日內,廠商依「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1、提送「工作計畫書」及光碟各10份,經本局核備作為工作執行之依據。(2)廠商應於開工翌日起120日內完成「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2、品牌檢視及建構」,並提送該研究報告及光碟各10份,經本局審查通過後,始可啟動「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3、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及4、品牌應用項目設計」等工作,並於「品牌檢視及建構」研究報告送本局審查前,應召開研討/座談會至少2場次。(「品牌檢視及建構」研究報告審查期間不計工期)(3 )廠商應於「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2、品牌檢視及建構」之研究報告審查通過後90日內完成「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3、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及4、品牌應用項目設計」,並提送「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報告書、光碟各10份(內容至少應包括「品牌檢視及建構」、「品牌識別系統發展」與「品牌應用項目設計」)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樣稿。(「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報告書審查期間不計工期)(4)廠商應於「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報告書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樣稿,審查通過後60日內,依「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5、品牌識別系統內訓課程」規定完成,並提送訓練成果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200套(含光碟片);其中「品牌識別系統手冊」200套(含光碟片),應於「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報告書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樣稿,審查通過30日內提送。(5)廠商完成上廠商完成「第二條 履約標的(二)委託範圍及工作內容1~6」,於30日內提出本案結案報告書乙式5份(含光碟),內容至少應包括「品牌檢視及建構」、「品牌識別系統發展」、「品牌應用項目設計」及「品牌識別系統手冊編印」與訓練成果等項目執行成果,及本案結案報告書中所使用非機關提供及非廠商自製資料(含文字及圖片)之授權證明。 2、履約地點: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3、其他: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本局企劃處 許維晴,連絡電話:02-23815226#306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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