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61893@railway.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2)J601010 藝文服務業 (3)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4)J602010 演藝活動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曾完成與本案相類似之案件證明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驗收紀錄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次日起開工,預訂106年8月下旬(暫定106年8日31日),為一次性活動,並暫訂於典禮活動前一日完成所有委外活動之項目,確定實施日期依機關通知為準。
2、履約地點:
屏東縣潮州鎮。
◎本案於106年8月3日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1.有關本案原採購投標須知"附件11-投標廠商評審須知"第三條、(五)之規定"「企劃書」請製作一式十二份及電子檔光碟2份,隨其他投標文件依規定時間地點寄(送)達本局指定地點。",其中"一式十二份"之規定實屬誤植,特此更正為1式10份,始與本案採購投標須知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相當,另一併上傳更正後之電子檔。
2.本次變更不展延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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