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06P2034W 已決標公告

環島通訊光纖傳輸網路系統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6/08/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25,520
原始預算
$ 16,957,000
底價金額
$ 16,025,52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黃小姐/電訊中心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827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黃小姐/電訊中心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827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6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02
原公告日 106/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10 14:00
開標時間 106/08/1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國內廠商: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包含電機或電子工程或資訊工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本國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為電機或電 子工程或資訊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國外廠商:同我國廠商(如同業公會會員證不及加入者,得於簽約時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3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計畫書 得標廠商須於機關通知之次日起15天內提交服務實施計畫書供機關核定後實施。 (2)、規劃及設計 A.基本設計:自機關通知之日次日起算90個日曆天,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5份,並於收到本局審查意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修訂版報告。 B.細部設計:於本局審定基本設計報告次日起算120個日曆天提送細部設計文件乙式15份,並於收到本局審查意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修訂文件。 (3)、採購 招標文件:於機關審定規劃及設計文件之次日起算20個日曆天提招標文件。 (4)、監造: A.監造計畫:於本局審核規劃設計文件完成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監造計畫。 B.監造服務成果:於工程驗收完成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 監造服務成果報告(含預算書、竣工圖、各項工程報告、各期估驗資料、竣工驗收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2、履約地點:本計畫工作範圍包含環島鐵路主線及支線,(全長約1,100公里)及其所有電信機房 106.7.18第1次修正: 1.修改投標須知及契約. 2.修改廠商資格及履約期限. 3.延後開標日期至106年8月8日,三用標格及標封日期亦隨之修正. 106.8.1 第2次修正: 1.補充招標文件,增加契約附件15-18 2.延後開標日期至106年8月10日,三用標格及標封日期亦隨之修正 106.8.2第3次修正: 契約第四條九、(一)漏勾,補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0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材料處黃小姐/電訊中心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827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黃小姐/電訊中心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827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6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02
原公告日
106/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10 14:00
開標時間
106/08/1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國內廠商: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包含電機或電子工程或資訊工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本國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為電機或電 子工程或資訊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國外廠商:同我國廠商(如同業公會會員證不及加入者,得於簽約時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3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計畫書 得標廠商須於機關通知之次日起15天內提交服務實施計畫書供機關核定後實施。 (2)、規劃及設計 A.基本設計:自機關通知之日次日起算90個日曆天,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5份,並於收到本局審查意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修訂版報告。 B.細部設計:於本局審定基本設計報告次日起算120個日曆天提送細部設計文件乙式15份,並於收到本局審查意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修訂文件。 (3)、採購 招標文件:於機關審定規劃及設計文件之次日起算20個日曆天提招標文件。 (4)、監造: A.監造計畫:於本局審核規劃設計文件完成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監造計畫。 B.監造服務成果:於工程驗收完成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 監造服務成果報告(含預算書、竣工圖、各項工程報告、各期估驗資料、竣工驗收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2、履約地點:本計畫工作範圍包含環島鐵路主線及支線,(全長約1,100公里)及其所有電信機房 106.7.18第1次修正: 1.修改投標須知及契約. 2.修改廠商資格及履約期限. 3.延後開標日期至106年8月8日,三用標格及標封日期亦隨之修正. 106.8.1 第2次修正: 1.補充招標文件,增加契約附件15-18 2.延後開標日期至106年8月10日,三用標格及標封日期亦隨之修正 106.8.2第3次修正: 契約第四條九、(一)漏勾,補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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