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82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64@railway.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國內廠商: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包含電機或電子工程或資訊工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本國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為電機或電
子工程或資訊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國外廠商:同我國廠商(如同業公會會員證不及加入者,得於簽約時檢附)。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3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計畫書
得標廠商須於機關通知之次日起15天內提交服務實施計畫書供機關核定後實施。
(2)、規劃及設計
A.基本設計:自機關通知之日次日起算90個日曆天,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5份,並於收到本局審查意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修訂版報告。
B.細部設計:於本局審定基本設計報告次日起算120個日曆天提送細部設計文件乙式15份,並於收到本局審查意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修訂文件。
(3)、採購
招標文件:於機關審定規劃及設計文件之次日起算20個日曆天提招標文件。
(4)、監造:
A.監造計畫:於本局審核規劃設計文件完成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監造計畫。
B.監造服務成果:於工程驗收完成之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提送 監造服務成果報告(含預算書、竣工圖、各項工程報告、各期估驗資料、竣工驗收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2、履約地點:本計畫工作範圍包含環島鐵路主線及支線,(全長約1,100公里)及其所有電信機房
106.7.18第1次修正:
1.修改投標須知及契約.
2.修改廠商資格及履約期限.
3.延後開標日期至106年8月8日,三用標格及標封日期亦隨之修正.
106.8.1 第2次修正:
1.補充招標文件,增加契約附件15-18
2.延後開標日期至106年8月10日,三用標格及標封日期亦隨之修正
106.8.2第3次修正:
契約第四條九、(一)漏勾,補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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