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06P1157W 已決標公告

107-109年度委託銀行信用卡刷卡收單業務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6/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427,496
原始預算
$ 165,610,000
底價金額
$ 165,610,000
決標折數
99.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1 - 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材料處黃小姐/運務處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216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黃小姐/運務處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216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6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上限金額:新臺幣32,460,000元整。 其 他:以後續擴充至多6個月(1期為1個月),依本契約之條件、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1 14:00
開標時間 106/12/11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信用卡業務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本國信用卡業務機構: 1.營業執照且營業項目具有辦理信用卡收單業務者。 2.納稅證明。 外國信用卡業務機構: 1.加入GPA之WTO會員國的外國廠商應檢附該國合法公司設立文件乙份,並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文譯本。 2.經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總公司負責人簽署正本乙份。 3.外國銀行或機構須檢附我國政府之分行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且營業項目具有辦理信用卡收單業務者。 4.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107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2、履約地點:機關所有車站售票據點、餐旅營業櫃檯及網路付款購票(物)系統、機關行動應用程式APP 購票(物)系統(均含機關協助營運範圍)。 3、履約相關問題請電詢運務處賴小姐,TEL:02-23815226#2216 106.10.25第1次更正: 更正須知第十六條,誤選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本採購案屬未開放之服務項目,應不勾選. 106.11.7第2次更正: 1.更正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廠商資格及應附之文件. 2.更正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及第八條履約管理. 3.另檢附投標須知和契約修訂對照表以供參考. 4.開標日期延後至106.11.27,三用表格及標封上之日期隨之更正. 5.修正英文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材料處黃小姐/運務處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216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材料處黃小姐/運務處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2216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6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上限金額:新臺幣32,460,000元整。 其 他:以後續擴充至多6個月(1期為1個月),依本契約之條件、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1 14:00
開標時間
106/12/11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信用卡業務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本國信用卡業務機構: 1.營業執照且營業項目具有辦理信用卡收單業務者。 2.納稅證明。 外國信用卡業務機構: 1.加入GPA之WTO會員國的外國廠商應檢附該國合法公司設立文件乙份,並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文譯本。 2.經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總公司負責人簽署正本乙份。 3.外國銀行或機構須檢附我國政府之分行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且營業項目具有辦理信用卡收單業務者。 4.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107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2、履約地點:機關所有車站售票據點、餐旅營業櫃檯及網路付款購票(物)系統、機關行動應用程式APP 購票(物)系統(均含機關協助營運範圍)。 3、履約相關問題請電詢運務處賴小姐,TEL:02-23815226#2216 106.10.25第1次更正: 更正須知第十六條,誤選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本採購案屬未開放之服務項目,應不勾選. 106.11.7第2次更正: 1.更正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廠商資格及應附之文件. 2.更正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及第八條履約管理. 3.另檢附投標須知和契約修訂對照表以供參考. 4.開標日期延後至106.11.27,三用表格及標封上之日期隨之更正. 5.修正英文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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