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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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0061626@railway.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3,224,723元整。
其他:後續擴充1年為限,並於契約屆滿前6個月由廠商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經機關審議小組審核通過(詳勞務採購契約附件十一),報請核准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其後續擴充之單價依照原契約單價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或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CB0107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1)有效期限內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書。
(2)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2.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CB01071):
(1)有效期限內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書。
(2)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工作期限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每輛四級維修於出廠前7工作天完工、三級維修於出廠前5工作天完工;起於接獲本廠通知後隔日開始施工,截至本廠收到該批次空調設備止。
(2)本廠得視車況及修車進度機動調整修車期程,廠商應配合於規定期限內完工。
(3)驗收或保固期內發現性能缺失,廠商應於監修人員通知後半天內或車輛迴送至本廠之次日完成換機作業。
2、履約地點:花蓮機廠(花蓮市國聯一路100-5號)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 花蓮機廠 林洲各,連絡電話:(03)834469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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