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06P1123S 已決標公告

107-108年度臺北機廠動力車零組件拆裝清洗外包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6/10/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驊鵬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185,674
原始預算
$ 33,065,284
底價金額
$ 31,246,693
決標折數
9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機務處黃先生/材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327/4903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機務處黃先生/材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327/490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861@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2 14:00
開標時間 106/11/02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有下列之一者) (1)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2)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3)JA01010汽車修理業。 (4)E604010機械安裝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登記或設定之證明文件及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7日內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柴電機車: (1)柴電機車整體施工依檢修別:3A檢修6工作天、3B檢修15工作天、4A檢修21工作天、4B檢修27工作天內完成。 (2)零組件拆裝須於開工日3工作天內完成(3A檢修2天內完成)。 (3)轉向架各項清洗(3B、4A、4B),於通知日起8個工作天內完成。 (4)引擎及配件清潔 (4B)(註:四、2.2~2.4項)交付立約商3個工作天內完成。 (5)引擎本體安裝(4B)交付立約商3個工作天內完成。 (6)主發電機安裝(4A、4B)交付立約商3個工作天內完成。 (7)主發電機對心完成至屋頂安裝完成之所有零組件施工(4A、4B)交付立約商5個工作天內完成。 2.電力機車: (1)書面通知廠商準備車體拆卸作業,車體交付廠商後4小時完成。 (2)車身之馬達引線夾清潔,於通知車體拆卸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 (3)書面通知機械及電機組件清洗,交付廠商後, 2工作天內完成。 (4)書面通知廠商準備車體裝車作業,車輛交付廠商後4小時內完成。 3.電聯車: (1)書面通知廠商準備車體拆卸作業,車體交付廠商後1個工作天完成(含車身之馬達引線清潔)。 (2)書面通知機械及電機組件清洗,交付廠商後2工作天內完成。 (3)書面通知廠商準備車體裝車作業,車輛交付廠商後1個工作天完成。 4.契約到期日前開工之車輛,廠商應負責完工。 二、履約地點:臺北機廠(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三、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機廠蔡燕妮,連絡電話:03-4722253#12。 四、本案押標金金額修正為新台幣 800,000 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2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機務處黃先生/材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327/4903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機務處黃先生/材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327/490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861@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2 14:00
開標時間
106/11/02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有下列之一者) (1)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2)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3)JA01010汽車修理業。 (4)E604010機械安裝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登記或設定之證明文件及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7日內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柴電機車: (1)柴電機車整體施工依檢修別:3A檢修6工作天、3B檢修15工作天、4A檢修21工作天、4B檢修27工作天內完成。 (2)零組件拆裝須於開工日3工作天內完成(3A檢修2天內完成)。 (3)轉向架各項清洗(3B、4A、4B),於通知日起8個工作天內完成。 (4)引擎及配件清潔 (4B)(註:四、2.2~2.4項)交付立約商3個工作天內完成。 (5)引擎本體安裝(4B)交付立約商3個工作天內完成。 (6)主發電機安裝(4A、4B)交付立約商3個工作天內完成。 (7)主發電機對心完成至屋頂安裝完成之所有零組件施工(4A、4B)交付立約商5個工作天內完成。 2.電力機車: (1)書面通知廠商準備車體拆卸作業,車體交付廠商後4小時完成。 (2)車身之馬達引線夾清潔,於通知車體拆卸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 (3)書面通知機械及電機組件清洗,交付廠商後, 2工作天內完成。 (4)書面通知廠商準備車體裝車作業,車輛交付廠商後4小時內完成。 3.電聯車: (1)書面通知廠商準備車體拆卸作業,車體交付廠商後1個工作天完成(含車身之馬達引線清潔)。 (2)書面通知機械及電機組件清洗,交付廠商後2工作天內完成。 (3)書面通知廠商準備車體裝車作業,車輛交付廠商後1個工作天完成。 4.契約到期日前開工之車輛,廠商應負責完工。 二、履約地點:臺北機廠(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三、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機廠蔡燕妮,連絡電話:03-4722253#12。 四、本案押標金金額修正為新台幣 800,000 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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