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61365@railway.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登記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下列地點購領
1.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TEL:03-8576140
二.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請自行貼足45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9乘40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以掛號寄到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台灣鐵路管理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購領。
三.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宜蘭工務段(26043宜蘭市宜興路一段 236號)。
3.本案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4.履約期限: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為便於配合內政部徵收作業程序整體工程進度如下:
(1)、本局通知日起15工作天內,協助編製完成公聽會簡報(依內政部地政司之土地徵收作業手冊作業規定辦理)。
(2)、本局通知日起30工作天,協助編製完成土地所有權人合法繼承人之繼承系統表,供通知合法繼承人參加公聽會及協議價購會議。
(3)、本局通知日起60工作天,本標案工程用地範圍內土地市價查估作業及協議價購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含電子檔之光碟片)。
(4)、本局通知日起30工作天配合新北市徵收市價查估之宗地清冊填報及不動 產估價報告書(含電子檔之光碟片)。
(5)、本局通知日起30工作天完成土地改良物補償查估(含配合主管機關至現場查驗)及其清冊。
(6)、本局通知日起60工作天編製徵收計畫書(需內政部審查通過)(含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