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61314@railway.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115號(舊後火車站旁,請由復興路4段111巷入口進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逕向各地郵局劃撥繳存《0015673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
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 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115號(舊後火車站旁,請由復興路4段111巷入口進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區供應廠採購課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115號(舊後火車站旁,請由復興路4段111巷入口進入)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日曆天內開工...(詳其他)
廠商資格摘要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代碼CD01020)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以下地點購領中區供應廠採購課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115號(舊後火車站旁,請由復興路4段111巷入口進入)TEL:04-22294197。
2.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67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8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請寄中區供應廠採購課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115號。
3.如以郵局快遞請貼足郵資150元整(臺中市110元整) 以中華郵政公告為準。
其他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二、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履約地點:本局運務處沿線各調動機配屬車站。
四、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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