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7067211@railway.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到期前,如已發生價金達契約預算金額時,得辦理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A組花蓮區新臺幣189,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11)或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下列地點購領: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TEL:03-8576140
二、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請自行貼足45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9乘40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以掛號寄到花蓮市富裕二街三十八號台灣鐵路管理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購領。
三、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 (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03)8576140、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A組:本局和平站至富里站間各車站,包含(花蓮縣秀林鄉和平站、和仁站、崇德站、景美站)、(花蓮縣新城鄉新城站、北埔站)、(花蓮縣花蓮市花蓮站)、(花蓮縣吉安鄉吉安站)、(花蓮縣壽豐鄉志學站、平和站、壽豐站、豐田站)、(花蓮縣鳳林鄉南平站、鳳林站、萬榮站)、(花蓮縣光復鄉光復站、大富站)、(花蓮縣瑞穗鄉富源站、瑞穗站)、(花蓮縣玉里鎮三民站、玉里站)、(花蓮縣富里鄉東里站、東竹站、富里站)。
3.本案A組採購金額為378,000元整【含營業稅總價+後續擴充金額】。
4.本案採含營業稅單價為開標時比價基礎(A組預算單價金額為每輛/8小時含營業稅新台幣12,600元整)。
5.本案僅投標A組花蓮區(B組臺東區已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