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2224/4902
電子郵件信箱
0061626@railway.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本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外國:經我國政府許可之開業建築師。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2.外國:
(1)有效期限內我國發給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於投標時不及準備者,得於得標後檢附。
(3)我國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規劃設計部分自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240日曆天內完成,監造部分以各項工程決標日起至主體工程驗收完成日止。
2、履約地點:詳「繼電器室新建及海線繼電器室包覆內外牆裝修數量統計參考附件統計表」。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 彰化電務段 蕭有方,連絡電話:04-7522673。
◎【更正】:本次106年7月28日第1次更正,修改英文公告之附加說明部分。
◎【接續英文公告之附加說明】:
(2)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actor for the supervision service commences from the written notice by the employer until all the constructions of this contract complete the acceptances.
(3) If there is any design change, it should commence from the date of the arrival of notice by the employer.
(4) The performance duration excludes obtaining licenses, as well as the time for review and revision of the employer.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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