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6691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鐵臺北車站,請由西2門至本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350元整(帳號00156735,帳戶: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郵購專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本局材料處開標室(6086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日內向本局申報全案開工(詳契約補充條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符合本規範正體中文產品型錄1份,並以螢光筆標明擬提供之產品以供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三用表格投標廠商報價單及投標廠商規格清單之規格詳「臺鐵藍格客車修復案契約補充條款」、更正為「臺鐵藍皮客車修復案契約補充條款」及更正履約期限規定方式,立約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5日內(詳契約補充條款第四條規定)更正為決標次日起45日內向本局申報全案開工(詳契約補充條款)。
1、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
2、交貨期限:立約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5 日內,向本局申報全案開工(餘詳契約補充條款第四條規定辦理)。
3、交貨地點:本局路線及立約商鐵路支線交接點或離立約商最近車站。
4、契約補充條款與規範與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契約補充條款優於本局規範,本局規範優於契約條款。
5、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局於付款時將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即含稅總價3%)轉作保固保證金,得標廠商如不同意前述履約保證金轉作保固保證金之處理,得以另行繳納保固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依本案之規範及契約補充條款第十一條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發還,倘不履行保固責任時,不予發還全部保固保證金。同意本局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轉作保固保證金者,另70%履約保證金於交貨驗收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發還。(申請返還保固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6、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本購案契約內容,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7、本案履約、驗收、報銷、請款、履約保證金退還、保固保證金收受及退還等事宜,由本局高雄機廠辦理。
8、本案涉及智慧財產權之部分契約補充條款已訂有本局取得權利規定。
9、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10、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11、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12、郵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350元整(帳號00156735,帳戶: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郵購專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139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13、其它: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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