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LC0021W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第三代電腦售票機(TPT)背磁票紙1萬捲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7/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百代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40,000
原始預算
$ 11,550,000
底價金額
$ 9,190,000
決標折數
83.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明堯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388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蔡明堯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388
傳真號碼 (02)23121704
電子郵件信箱 0061855@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577萬5,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鐵臺北車站,請由西2門至本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2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27 09:30
開標時間 107/02/27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本局材料處開標室(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韓國。 驗收地點:中區供應廠:新竹縣竹北市沿河街39號 TEL:(03)5511743 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檢驗報告,並具結保證該報告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出廠檢驗報告。 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本案契約書內容之全部,均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郵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2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99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其它:1.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2.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107年第3代電腦售票機(TPT)背磁票纸1萬捲備註條款※ 一、本購案於決標次日起1年內分2批通知交貨,每批5,000捲。第1批由本局函知立約商自文到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交清(依規範2.6扣除印模製作時間),第2批於第1批交貨後由本局函知立約商自文到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交清。倘本局未於契約期限內通知交貨,立約商應於契約期限到期日前120日內主動通知本局履約。 三、每批驗收合格後,自本局中區供應廠通知10日內,立約商應按數量分配表分別送達指定之車站點收(詳附件),所需之運送費用由立約商負擔。 ※指定之車站※ 基隆站、松山站、臺北站、板橋站、樹林站、桃園站、中壢站、新竹站、臺中站、彰化站、員林站、嘉義站、臺南站、高雄站、羅東站、花蓮站、臺東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7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明堯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388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蔡明堯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388
傳真號碼
(02)23121704
電子郵件信箱
0061855@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577萬5,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鐵臺北車站,請由西2門至本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2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27 09:30
開標時間
107/02/27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本局材料處開標室(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韓國。 驗收地點:中區供應廠:新竹縣竹北市沿河街39號 TEL:(03)5511743 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檢驗報告,並具結保證該報告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出廠檢驗報告。 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本案契約書內容之全部,均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郵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2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99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其它:1.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2.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107年第3代電腦售票機(TPT)背磁票纸1萬捲備註條款※ 一、本購案於決標次日起1年內分2批通知交貨,每批5,000捲。第1批由本局函知立約商自文到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交清(依規範2.6扣除印模製作時間),第2批於第1批交貨後由本局函知立約商自文到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交清。倘本局未於契約期限內通知交貨,立約商應於契約期限到期日前120日內主動通知本局履約。 三、每批驗收合格後,自本局中區供應廠通知10日內,立約商應按數量分配表分別送達指定之車站點收(詳附件),所需之運送費用由立約商負擔。 ※指定之車站※ 基隆站、松山站、臺北站、板橋站、樹林站、桃園站、中壢站、新竹站、臺中站、彰化站、員林站、嘉義站、臺南站、高雄站、羅東站、花蓮站、臺東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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