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7060364@railway.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次日起5年內後續擴充數量上限為2,100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紙本請先至郵局劃撥新台幣2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本局材料處開標室(6086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1.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2.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3.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4.郵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2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5.其它:1.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2.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6.標的原產地: 世界各國,排除韓國。
7.交貨期限:備註條款二、立約商須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供規範四(二)各尺寸套量衣;備註條款三、1.立約商須於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布料檢驗。2.樣衣審查合格及提供各尺碼製作數量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本批次製作。(詳「備註條款二及三」)。
8.交貨地點:中區供應廠;台北運務段,基隆、台北、新竹車班組,基隆站~竹東站等23站。台中運務段,彰化車班組,竹南站~成功站等26站。高雄運務段,嘉義、高雄車班組,林內站~枋野站等31站。宜蘭運務段,宜蘭車班組,四腳亭站~漢本站等18站。花蓮運務段,花蓮車班組,和平站~古莊站等35站。(詳「備註條款附件」)
9.驗收單位:中區供應廠 新竹縣竹北市沿河街39號 (03)5511743。
10.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契約書內容均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11.原訂截止投標日期106年07月04日上午9時30分,開標時間106年07月04日上午10時30分,展延後為截止投標日期106年07月11日上午9時30分,開標時間106年07月11日上午10時30分。招標文件修改增植「備註條款四」。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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