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09F001 已決標公告

EMU700、800型電聯車HMI滑軌式固定架含安裝126ST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頤晟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6,457
原始預算
$ 2,100,000
底價金額
$ 1,785,000
決標折數
63.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
機關代碼 3.15.18.8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明洧
聯絡電話 (03)4722593#23
機關代碼 3.15.18.84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聯絡人 陳明洧
聯絡電話 (03)4722593#23
傳真號碼 (03)4722321
電子郵件信箱 001236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6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365日曆天(不含本廠審查資料天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本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內容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財務採購投標須知暨財務採購契約條款、投標廠商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退還押標金申請表、貼標封用封面、HMI滑軌式固定架備註條款。 2.投標廠商請將押標金、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或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投標廠商聲明書、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非公司負責人出席時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及報價單(單獨使用一個信封裝)封在同一個信封,封面上註明案號、名稱及廠商地址、聯絡電話,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件或親自投遞本廠投標箱。(以上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 3.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標價清單(財物採購)之單價、總價及總標價請以含稅報價。 4. 本採購案為階段履約/ 分批交貨分批驗收付款,該項標的物於本廠內安裝、測試及交段實車運轉均不計入履約及交貨期。 5. 為確保本案履約品質,得標商於樣品試製階段如有逾期,每超出一日曆天以契約總價千分之一計罰。 6. 得標商不得將材料(退料)、廢棄物或其他物品丟棄於本廠,一經查獲,該商處以停權一年;如造成環境汙染或其他違法事項,致相關單位開立罰單,本廠得向該商求償,並要求回復原狀。 7.公開招標投標報價單總價請以含稅報價。 8.報價單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9得標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為契約總價含稅10%。 10.驗收合格次日起保固2年,並繳交保固金約為契約總價含稅3%。 11.押標金建議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以利縮短退還押標金程序。(本項為建議事項,押標金繳納方式以財物投標須知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明洧
聯絡電話
(03)4722593#23
機關代碼
3.15.18.84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聯絡人
陳明洧
聯絡電話
(03)4722593#23
傳真號碼
(03)4722321
電子郵件信箱
001236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6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365日曆天(不含本廠審查資料天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本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內容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財務採購投標須知暨財務採購契約條款、投標廠商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退還押標金申請表、貼標封用封面、HMI滑軌式固定架備註條款。 2.投標廠商請將押標金、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或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投標廠商聲明書、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非公司負責人出席時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及報價單(單獨使用一個信封裝)封在同一個信封,封面上註明案號、名稱及廠商地址、聯絡電話,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件或親自投遞本廠投標箱。(以上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 3.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標價清單(財物採購)之單價、總價及總標價請以含稅報價。 4. 本採購案為階段履約/ 分批交貨分批驗收付款,該項標的物於本廠內安裝、測試及交段實車運轉均不計入履約及交貨期。 5. 為確保本案履約品質,得標商於樣品試製階段如有逾期,每超出一日曆天以契約總價千分之一計罰。 6. 得標商不得將材料(退料)、廢棄物或其他物品丟棄於本廠,一經查獲,該商處以停權一年;如造成環境汙染或其他違法事項,致相關單位開立罰單,本廠得向該商求償,並要求回復原狀。 7.公開招標投標報價單總價請以含稅報價。 8.報價單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9得標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為契約總價含稅10%。 10.驗收合格次日起保固2年,並繳交保固金約為契約總價含稅3%。 11.押標金建議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以利縮短退還押標金程序。(本項為建議事項,押標金繳納方式以財物投標須知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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