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94524@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
其他:附加說明
1. 本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內含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
財物採購契約條款、投標廠商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退還押標金申請單、貼標
封用封面、緩衝橡膠採購備註條款)。
2. 投標廠商請將押標金、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
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投
標廠商聲明書、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非公司負責人出席時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及報價單(單獨使用一
個信封裝)封在同一大信封,封面上註明案號、名稱及廠商地址、聯絡電話,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件或親
自投遞本廠杸標箱。(以上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3. 報價單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4. 依緩衝橡膠採購備註條款辦理驗收。
5. 開標未出席者其減價、比減價以棄權論。
6. 招標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
7. 交貨地點: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臺北機廠)。
8. 驗收合格次日起保固1年,並繳交保固金為契約總價含稅3%。
9. 廠商不得將退料任意丟棄於本廠,如經查獲,該商處以停權1年(不得標售本廠所有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