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IY001100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EM80軌道檢查車線形處理電路板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宗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000
原始預算
$ 178,500
底價金額
$ 170,400
決標折數
99.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養護總隊
機關代碼 3.15.18.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俊宏
聯絡電話 (04)23381510
機關代碼 3.15.18.54
單位名稱 工務養護總隊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5號
聯絡人 葉俊宏
聯絡電話 (04)23381510
傳真號碼 (04)23389242
電子郵件信箱 006708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6 09:00
開標時間 111/05/16 10:0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得自購案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23899564);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二、購案履約地點:工務養護總隊苗栗施工分隊(苗栗縣苗栗市鐵路一村1號) 三、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清。 四、如有履約執行或現場看樣問題,請洽工務養護總隊陳永祥 先生;電話:(037)3584-433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養護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俊宏
聯絡電話
(04)23381510
機關代碼
3.15.18.54
單位名稱
工務養護總隊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5號
聯絡人
葉俊宏
聯絡電話
(04)23381510
傳真號碼
(04)23389242
電子郵件信箱
006708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6 09:00
開標時間
111/05/16 10:0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得自購案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23899564);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二、購案履約地點:工務養護總隊苗栗施工分隊(苗栗縣苗栗市鐵路一村1號) 三、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清。 四、如有履約執行或現場看樣問題,請洽工務養護總隊陳永祥 先生;電話:(037)3584-433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養護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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