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8673-4-032 已決標公告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委託綜合規劃技術服務及配合工作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決標日:106/1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040,000
原始預算
$ 138,816,295
底價金額
$ 136,0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機關代碼 3.15.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俊彥
聯絡電話 (02)80723333#2108
機關代碼 3.15.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楊俊彥
聯絡電話 (02)80723333#2108
傳真號碼 (02)89691521
電子郵件信箱 cyyang@hs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0,0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2/12
原公告日 106/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08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視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完成綜合規劃報告且奉行政院核定經甲方撥付末期款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國內廠商凡經我國法令核准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 (2)外國廠商如欲參與本標案之投標時,須經該國法令核准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按我國法令核可登記成立工程技術顧問分公司(截止投標日前按我國法令核准登記已滿兩年者,比照國內廠商辦理
適用本投標須知所有條文規定 )。 (二)特定資格: (1)截至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鐵路(含捷運)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之工程技術服務業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600萬元(5,600萬元約為預算之五分之二),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預算金額。 (2)具有相當人力者者:現有土木、結構、交通、地工、地質、環工、電機、都市計畫、財務等專業之在職人員,至少達60人(含)以上。 (3)外國廠商特定資格與 (1)、(2)相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俊彥
聯絡電話
(02)80723333#2108
機關代碼
3.15.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楊俊彥
聯絡電話
(02)80723333#2108
傳真號碼
(02)89691521
電子郵件信箱
cyyang@hs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0,0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2/12
原公告日
106/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08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視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完成綜合規劃報告且奉行政院核定經甲方撥付末期款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國內廠商凡經我國法令核准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 (2)外國廠商如欲參與本標案之投標時,須經該國法令核准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按我國法令核可登記成立工程技術顧問分公司(截止投標日前按我國法令核准登記已滿兩年者,比照國內廠商辦理
適用本投標須知所有條文規定
)。 (二)特定資格: (1)截至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鐵路(含捷運)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之工程技術服務業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600萬元(5,600萬元約為預算之五分之二),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預算金額。 (2)具有相當人力者者:現有土木、結構、交通、地工、地質、環工、電機、都市計畫、財務等專業之在職人員,至少達60人(含)以上。 (3)外國廠商特定資格與 (1)、(2)相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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