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875-1-0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工程攝影人力委外辦理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度空間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6,000
原始預算
$ 41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5 - 攝影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川輝
聯絡電話 (02)82286888#1112
機關代碼 3.15.1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聯絡人 張川輝
聯絡電話 (02)82286888#1112
傳真號碼 (02)82287706
電子郵件信箱 huicoo@mr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並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期間上限為1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肆拾壹萬陸仟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4 17:30
開標時間 106/01/05 09:00
開標地點 本處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3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四)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或J404011動畫影片製作業或J503廣播電視節目供應業或J401電影片製作業)。 ※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6.1
聯絡人
張川輝
聯絡電話
(02)82286888#1112
機關代碼
3.15.1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聯絡人
張川輝
聯絡電話
(02)82286888#1112
傳真號碼
(02)82287706
電子郵件信箱
huicoo@mr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並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期間上限為1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肆拾壹萬陸仟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4 17:30
開標時間
106/01/05 09:00
開標地點
本處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3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四)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或J404011動畫影片製作業或J503廣播電視節目供應業或J401電影片製作業)。 ※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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