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861-2-009 已決標公告

機場捷運A2~A21站工期展延增加成本爭議法律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恆業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30,000
原始預算
$ 3,63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金龍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16
機關代碼 3.15.16.1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聯絡人 馬金龍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16
傳真號碼 (02)82287706
電子郵件信箱 mjl_ma@mr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服務2年期滿後2年內尚未結案之履約爭議調解、民事訴訟、仲裁等事件,預估所需金額為2,09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01
原公告日 105/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0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1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本處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總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為委任律師案由本處參考工程會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律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為律師證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配合爭議案件所需出席地點;本案為辦理A2~A21站施工範圍內服務期間所發生本案之履約爭議,民事訴訟,仲裁等事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金龍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16
機關代碼
3.15.16.1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聯絡人
馬金龍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16
傳真號碼
(02)82287706
電子郵件信箱
mjl_ma@mr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服務2年期滿後2年內尚未結案之履約爭議調解、民事訴訟、仲裁等事件,預估所需金額為2,09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01
原公告日
105/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0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1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本處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總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為委任律師案由本處參考工程會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律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為律師證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配合爭議案件所需出席地點;本案為辦理A2~A21站施工範圍內服務期間所發生本案之履約爭議,民事訴訟,仲裁等事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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